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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办公室转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3 11:22:48浏览次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办公室转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金融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各地市分行、陕西省分行杨凌营业管理部,西安各金融监管支局,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大型银行陕西省分行、股份制银行西安分行、外资银行西安分行,长安银行、西安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西安辖内各村镇银行,各信托公司,各财务公司,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现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办发〔2024〕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落细重点任务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意义,加快建立绿色金融体制机制,把落实好实施方案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体现,将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单位应立足本地区实际情况,细化各项工作举措,确保实施方案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筹协调推进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工作机制,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推进,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各级金融管理部门要会同当地生态环境、发改、工信等部门持续完善绿色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沟通联动,开展政策解读宣讲,强化产业、金融、项目、环保等信息共享,协调解决绿色金融工作的难点、堵点,促进银企精准对接,推动完善外部环境,形成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三、强化监督评价,完善跟踪问效机制

各级金融管理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指导,强化统计监测、调研分析和跟踪评价,适时开展工作督导和现场检查,对落实政策不到位、业务发展存在问题和风险的银行保险机构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取得工作实效。各级金融管理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通报、评价、窗口指导等方式强化激励约束。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做好绿色融资情况统计报送,加强工作总结,及时报送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推动行业交流互鉴。

请各金融监管分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金融监管支局、法人银行保险机构并督促抓好落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陕西监管局办公室            陕西省分行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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