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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需缴哪些税?税率又有何具体要求?一文读懂

发布时间:2025-04-16 17:16:34浏览次数:

碳交易市场正逐步发展壮大,成为推动企业节能减排、实现 “双碳” 目标的重要市场机制。对于参与碳交易的企业而言,明晰其中涉及的税费问题至关重要,这不仅关乎企业成本控制,更影响着交易决策与合规运营。

一、碳交易需缴纳的主要税费及税率规定

(一)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应按销售 “无形资产 —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 配额” 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 6% 。这一规定源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其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涵盖了配额、经营权等。此前,碳交易在增值税方面的定性存在诸多争议,如在 2024 年 6 月开庭的全国首例 CCER 交易涉税案中,就涉及 CCER 交易是否应开具增值税发票等问题。如今执行口径的明确,为碳交易增值税缴纳提供了清晰指引。

(二)企业所得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当企业转让碳排放权时,转让所得属于应税收入。具体计算时,通常是转让无形资产(碳排放权)的收入减去无形资产的原值、摊销金额等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缴纳。例如,某企业购入碳排放配额花费 100 万元,经过核算该配额原值为 80 万元,摊销金额为 10 万元,最终以 120 万元转让,那么其应纳税所得额为 120 -(80 - 10)= 50 万元(假设无其他调整事项),再根据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如 25%)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若企业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企业,涉及个人转让碳排放权时,按照个人所得税中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20% 。

二、碳交易税费缴纳中的实务难点

(一)发票开具难题

在实际碳交易中,发票开具存在诸多困难。由于碳交易多通过线上交易系统进行,部分交易采用单向竞价机制,买卖双方信息不直接匹配,导致卖方难以获取买方信息开具发票,买方则无法办理增值税进项抵扣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例如重庆华润微电子公司就曾面临此问题,后在多部门协同下才得以解决。为应对这一情况,部分地区探索改进措施,如重庆联交所拟在交易系统中增加交易确认环节,待买方取得发票后再结算;还有推动交易 “实名制”,使交易双方能相互查询信息以开具和索取发票 。

(二)税种税目界定分歧

尽管国家税务总局已明确将碳交易归入销售 “无形资产 —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 配额” 缴纳增值税,但在业界,对于碳交易性质的界定仍存争议。有观点认为碳排放权类似存货,如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发电企业,其碳排放配额可视为生产所需的 “原材料”,内化于生产成本;也有人觉得碳交易更接近金融资产,投资者参与交易是为投资获利,碳配额或 CCER 如同金融产品,且碳市场具备金融属性。不同的性质认定对税务处理和市场交易便利性影响显著,如按无形资产缴税,部分企业认为在进项抵扣等方面存在繁琐操作 。

三、碳交易税费问题的应对建议

(一)企业层面

企业参与碳交易前,应深入研究碳交易相关税费政策,提前做好税务规划。在交易合同中,明确约定增值税税负承担、发票开具等事项,避免后续争议。例如约定 “交易价格为含税价,卖方应在收到货款后 X 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日常运营中,建立健全碳资产台账,准确记录碳排放权的取得成本、使用情况、转让收入等,为税费计算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关注政策动态,积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碳技术研发投入方面,可依据相关规定加计扣除 。

(二)政策完善层面

相关部门应进一步细化碳交易税费政策,明确纳税主体、扣缴义务人、税收优惠政策等。比如,针对碳市场流动性不足问题,可参考证券市场,出台碳交易税收优惠政策,对长期持有碳资产的企业给予一定税收减免,鼓励市场参与。在征管方面,加强税务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碳交易机构的信息共享与协作,优化征管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简化发票开具、税费缴纳等环节,提升征管效率,降低企业纳税遵从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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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碳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