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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技术帮扶 + 在线监测双措并举,提升重点排放单位碳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5-10-10 13:35:45浏览次数:

关于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0115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发布日期:2025-10-09 08:24点击次数:37


关于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0115号建议答复的函

潘秀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火电机组碳配额计算由年度计算改为月度计算、年度核算的建议》(第011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从2021年起我省发电行业参与了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连续三个年度足额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任务。今年起,全省除了发电行业,钢铁、水泥行业也新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履约工作。我省参与服务建设全国碳市场以来,多措并举推动各重点行业企业提升碳排放管理能力,压实碳减排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技术服务机构、咨询机构等监督管理,强化碳排放数据日常调度,每月开展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关键参数月度存证数据的省、市两级联审,就数据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企业、数据初核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根据情况组织专家现场督促解决,夯实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基础。

      每年安排碳核查专项工作经费用于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和复查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核查时间节点,部署各阶段核查任务,制定统一核查要求。分行业精细化指导,确保核查工作压茬有序推进,切实保障碳核查数据质量。有序开展碳排放配额分配与清缴。每年根据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要求,督促推进全省重点排放单位配额试算及预分配,配额核定、发放、清缴、交易等全流程工作。建立履约风险动态监管机制,筛选出存在履约风险的企业,指导企业尽早制定履约计划,对履约困难企业开展“一企一策”精准帮扶、逐个走访,纾解履约困难。

       鉴于全国碳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创新性强、工作量巨大,金融属性强,需要稳慎推进。全国每年要对3700多家企业就名录制定、核算核查、配额分配和清缴、两类市场交易等关键环节开展十几项常态化监管任务,对政府部门监管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目前,全国碳市场是由生态环境部主导统筹建设运行的,碳排放配额计算方式、履约清缴要求等事项均以生态环境部规定为准。我省作为非试点省份,主要任务是每年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印发的年度重点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工作通知、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通知,以及发电行业碳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具体工作,按时完成工作部署。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按照建议要求,进一步多途径向国家反馈完善全国碳市场工作建议,推动全国碳市场功能逐步健全,市场活跃度不断提高,促进碳市场发挥推动碳排放双控的积极作用。您提的意见建议在全国碳市场更加成熟完善和碳排放管理信息化水平更加提升后是能够实现的。今后,我省在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下,积极参与服务全国碳市场建设,加强统筹协调调度,加大数据质量风险点识别和防控等技术攻关运用投入;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的技术帮扶,鼓励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在线监测,逐步提升企业碳排放管理水平;加强监督执法,将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和配额清缴履约等纳入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任务,协同各市共同完成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制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碳排放报告核查、碳排放数据月度存证审核、碳排放配额分配履约清缴等工作任务,促进全国碳市场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实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处

联系电话:0551—62376816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8月22日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