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等有关要求,我们起草了《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11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信函请寄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10号楼816(节能处),邮编510031。
传真请发至:020-83138594。
电子邮件请发至:nyjjn@gd.gov.cn。
附件: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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