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3 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集陕西省碳普惠方法学及开发意向的公告》,作为完善省内碳普惠体系的基础性举措,旨在通过标准化方法学构建,让分散的减碳行为实现 “可监测、可报告、可核查”,为全民参与碳减排提供统一 “度量衡”。此次征集既是陕西落实 “双碳” 目标的具体实践,也是推动生态效益向经济价值转化的关键布局,通过明确减碳核算标准,助力形成 “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公众参与” 的减碳格局。
具体如下: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陕西省碳普惠方法学及开发意向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建设科学规范、具有特色的碳普惠方法学体系,鼓励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我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陕西省碳普惠方法学(以下简称方法学)及开发意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范围包括方法学、方法学开发意向两类。方法学分为碳减排项目方法学和个人碳减排场景方法学,是指用于规范特定领域碳减排项目或个人碳减排行为的基准线识别、额外性论证、减排量核算和监测计划制定的技术指引文件。
二、征集要求
(一)拟提出的方法学及开发意向应符合国家和陕西省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体现绿色低碳技术发展趋势,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能够避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实现温室气体的清除。重点鼓励提出具备减污降碳协同效应、突出地域特点的碳普惠方法学。
(二)拟申报的方法学应遵循真实性、唯一性、额外性原则,核算边界清晰,产生的碳减排量真实、准确、可核查。
(三)鼓励对技术可行、减排效益明显、具有广泛的应用基础、数据质量可靠、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行业和领域提出方法学开发建议。
(四)不能对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等有强制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行业和领域提出方法学及开发意向。
三、申报对象
从事相关领域方法学研究,具备方法学编制技术条件,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或碳普惠相关工作实践经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个人等。
四、申报程序
(一)方法学提出机构或个人应按照《陕西省碳普惠方法学编制大纲》(见附件1)要求,编写方法学文本和编制说明,并填写《陕西省碳普惠方法学申请表》(见附件2)。
(二)方法学开发意向提出机构或个人应填报《陕西省碳普惠方法学开发意向表》(见附件3)。
(三)上述材料请加盖公章(个人签名)后,于2025年12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邮箱(sxhkydtyj@163.com)。
(四)我厅将组织对提交的方法学及开发意向进行评估、遴选,结合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需求,择优发布相关方法学,并对实用性强的方法学开发意向予以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赵亚军029-63916190 18691036299
赵 立 18392118751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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