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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调整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24 14:26:04浏览次数:

11 月 21 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动态调整深圳碳市场 2024 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公示,此举是依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2024 修正)》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结合管理实际开展的常态化动态管理工作。公示明确了重点排放单位移出情况,公示期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至 12 月 2 日,相关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可通过指定地址、电话及邮箱反馈意见。
从调整背景看,深圳碳市场 2024 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初始名单于 2025 年 2 月公示,共涉及 716 家单位,其中保留既有单位 668 家,拟新增 48 家,同时因迁出、停业等情形拟移出 40 家。此次 11 月公示的移出名单,延续了此前动态管理原则,结合后续日常检查等程序确定最终移出对象。根据此前同类公示信息,移出单位主要存在停业、迁出深圳行政区域,或基准筛查期内连续三年碳排放量不足 3000 吨二氧化碳当量等情形,不再符合重点排放单位纳管条件。
作为国内活跃的区域碳市场之一,深圳通过名单动态调整优化监管效能,既确保高排放主体精准纳入管控,也避免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造成不必要的管理负担,为碳市场规范运行与企业绿色转型提供精准支撑。

具体如下:

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2024修正)》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并结合管理实际,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实施动态调整。现将2024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移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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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