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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排量可核算可追溯!山东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碳普惠方法学,填补行业规范空白

发布时间:2025-11-27 13:58:41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碳普惠方法学 (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的碳普惠减排量核算提供统一技术规范,助力碳普惠试点工作落地。
该方法学明确适用范围,覆盖山东省内依据《山东省碳普惠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自愿参与试点的公共机构,适用于通过减少能源使用、提高能效或可再生能源替代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节能改造项目。文件规范了核证全流程技术要求,包括术语定义、适用条件、项目边界、排放源选择、基准线情景、减排量核算、数据来源及监测等核心内容,同时明确减排量申报所需的预申报申请表、备案申请表、材料清单、核证报告格式等需由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核算框架采用分路径设计,将项目分为 “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 与 “常规节能改造项目” 两类,均以 “减少常规能源消耗对应碳排放量” 为核心逻辑计算。结合山东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实际运行特征,因项目边界内温室气体泄漏量极小予以忽略,最终简化为 “基于实际替代量或节能量的碳排放减少量核算”,兼顾科学性与实操性。

此次方法学的制定,衔接山东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既有实践基础,将进一步规范减排量核算标准,激活公共机构参与碳普惠的积极性,为全省双碳目标推进注入绿色动力。


具体如下: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碳普惠方法学(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根据《山东省碳普惠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碳普惠方法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并经过了专家论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并注明理由,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
 
  联系邮箱:sdqhc@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碳普惠方法学(征求意见稿)》
 
  2.《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碳普惠方法学(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1月25日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