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2 月 23 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第二批省级零碳园区和以园区为载体一体推进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省级试点名单公示》,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建议可向省发改委环资处反馈。
此次公示是安徽落实 “双碳” 战略、建设智能绿色制造强省的重要举措。省级零碳园区聚焦能碳管理系统建设、零碳技术突破、清洁能源供应等重点任务,通过集成多领域绿色技术与管理创新,探索园区碳中和路径;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则以市场机制为核心,推广节能改造、能源托管等模式,助力提升工业能源利用效率。
此前首批试点已积累丰富经验,第二批试点将进一步扩大绿色转型覆盖面,推动园区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公示的试点名单将为全省产业园区提供可复制的绿色转型样本,助力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夯实制造强省绿色发展根基。
具体如下:
第二批省级零碳园区试点名单
芜湖经开区
蚌埠高新区
宁国经开区
六安经开区
以园区为载体一体推进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省级试点名单
金寨经开区
芜湖高新区
舒城经开区
慈湖高新区
来源: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