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2 月 26 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发改办环资〔2025〕1082 号),标志着我国零碳园区建设从 “局部试点” 迈入 “系统推进” 新阶段。
经园区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部门会商等规范程序,首批 52 个园区入选,覆盖全国 31 个省(区、市),80% 聚焦新能源装备制造、先进算力等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名单明确了绿电占比≥80%、碳强度≤0.1tCO₂/ 万元 GDP 等核心指标,各地将在资金、要素、技术、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推动绿电直连等模式落地。
园区需编制建设方案并按时序推进,通过地方初审与国家终审双轨验收,验收通过后授予正式称号,未达标者将动态退出。此次名单发布是落实 “双碳” 战略与政府工作报告 “建设 100 个国家级零碳园区” 部署的关键举措,将为全国园区低碳转型提供可复制样本。
具体如下:

来源: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