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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联合统计局公布2023电力碳排因子 多维度数据完善全国电力碳核算体系

发布时间:2026-01-04 18:50:57浏览次数:


2025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关于2023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为全国电力消费领域的碳排放核算提供了权威数据支撑。此次公告由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统计局共同完成,系统核算并公布了三类核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包括全国层面、区域层面及省级层面的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剔除市场化交易非化石能源电量后的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以及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这些因子将作为关键基础参数,供各类主体在核算电力消费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时参考使用,为碳排放双控制度落地、企业碳管理等工作提供数据依据。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发布的2023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在计算方法与数据来源上与此前发布的2021年、2022年相关因子保持一致。这一延续性确保了不同年度碳排放核算数据的可比性,有助于构建常态化、标准化的电力碳排放核算体系,为追踪电力行业减排成效、制定中长期绿色转型政策提供连贯的数据支撑。同时,公告明确了该类排放因子的适用边界,其核算范围仅限定于火力发电过程中的直接碳排放,具体涵盖燃煤发电、燃气发电等燃料燃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不涉及其他能源类型的碳排放或电力产业链上下游的间接排放。

在应用场景方面,该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专门用于核算外购电力所产生的间接碳排放量,这一核算范畴对应国际通用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中的“范围二”排放。例如,企业在开展碳排放核算时,可借助该因子精准计算其从电网外购电力所产生的间接碳排放,为企业梳理碳排放清单、制定减排目标提供精准依据。此次公告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电力领域碳核算基础数据体系,既响应了企业碳管理的实际需求,也为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落实“双碳”目标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助力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转型。

日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发布关于2022-2025年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学相关排放因子的通知,为全市碳普惠体系建设提供关键技术支撑。此次通知的发布核心目标在于规范碳普惠体系运行,确保各类低碳行为减排量核算的精准性与科学性,从而更好地调动社会公众、小微企业等参与减排的积极性,助力全民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养成。

为保障排放因子的权威性与适用性,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专门组织开展了2022-2025年碳普惠相关排放因子的计算工作。在数据来源方面,部分排放因子直接引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数据,兼顾了国家统一标准与地方实际需求。据了解,此次公布的排放因子将覆盖低碳公共出行、共享单车骑行、居民低碳用电等多个碳普惠核心场景,为不同类型低碳行为的减排量量化提供统一核算依据。

通知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此次公布的排放因子,这一举措将进一步完善深圳碳普惠核算体系,提升碳普惠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为碳减排量的精准计量、核证及后续激励机制落地奠定坚实基础,推动深圳碳普惠体系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城市双碳目标实现注入更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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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