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发布《福建省低碳城市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旨在完善城市碳达峰碳中和配套标准,规范低碳城市评价工作。导则明确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构建碳排放、直接影响、间接影响、管理保障四大维度评价体系,覆盖碳排放总量与强度、能源结构、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生态碳汇、低碳经济、社会参与等内容。导则统一评价流程与核算方法,突出福建地域特色,引导城市优化能源利用、提升基础设施低碳水平、增强生态固碳能力。该导则将为全省各地开展低碳城市建设、评估低碳发展成效提供统一技术依据,助力福建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
具体如下: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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