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范围具体如下:
1.对《2024年度大兴区绿色信用企业名录》中199家绿色信用企业(见附件1)的2025年度各项指标落实情况进行再评定,除停产、搬迁等特殊情况不再评定外,均需要重新评定等级,将符合标准的企业纳入《2025年度大兴区绿色信用企业名录》;
2.企业主动申报,对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开展绿色信用评定,将符合标准的纳入《2025年度大兴区绿色信用企业名录》。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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