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 2026 年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奖励资金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项目要求及报送时限。
申报企业须为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财务与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及安全生产黑名单,具备完善能源计量、统计与管理体系,节能量、减碳量可监测可核算。企业采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工艺设备及可再生能源替代、数字赋能等完成改造;2025 年度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实行免申即享。
能耗门槛方面,制造业企业年综合能耗不低于 5000 吨标准煤,电力热力、采矿业不低于 15000 吨标准煤。项目须 2024 年及以后开工、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投用,制造业年节能量 1000 吨标煤以上或减碳 2500 吨以上,或单位产品能耗达国家标杆水平;电力热力、采矿业年节能量 3000 吨标煤以上或减碳 7500 吨以上。同一企业同年度限报一项,已获同类财政支持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各市(地)工信部门需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前将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报送省工信厅节能处,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
具体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












来源: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