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这部条例共分为六章,包含四十二条。该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其主旨在于强调“发展与减排、整体与局部、长远与短期、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节能管理职责和主管部门的规范,对用能单位监督管理方式的调整,增加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和验收规定,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新修订的《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体现了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科技推动和社会参与的原则。其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了推动条例的落地落实,山西省能源局将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首先,能源局将发挥好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节能工作中的支持、引导和管理作用,这涉及到了二十多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其次,能源局将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促进节能工作的实施,包括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和产品,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节能技术研发和创新。最后,能源局还将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和统计报告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节能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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