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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出台政策巩固经济向好 发力新能源与光伏建筑一体化

发布时间:2026-04-16 14:53:51浏览次数:

4月15日,宿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相关通知,围绕巩固经济稳中向好势头出台政策举措,重点聚焦新能源发展与建筑领域绿色转型。在能源发展方面,宿州将加快新能源集成融合,推进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大力发展电网侧储能,谋划申报绿电直连项目,提升清洁能源就近就地消纳能力。同时鼓励工业企业与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提高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在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上,宿州坚持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居住建筑同步推进,实现建筑与光伏设施同步规划、图审、建设及验收使用。以学校、医院、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推广应用,并鼓励在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项目中采用该技术开展节能改造,以绿色低碳举措助力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具体如下: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若干政策举措》贯彻落实清单的通知

宿政办秘〔202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若干政策举措》贯彻落实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6年4月7日

《关于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若干政策举措》贯彻落实清单

序号

具体政策

省级责任单位

我市贯彻落实举措

市级责任单位

一、持续加力提振消费

(一)促进居民增收和消费能力提升。

1

制定实施居民增收方案,稳步提高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省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具体举措,稳步提高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2

完善劳动者工资合理增长机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开展技能人才聚集区域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人才薪酬水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根据省统一安排,完善劳动者工资合理增长机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

2选取部分企业落实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导企业健全技能导向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保财政补助。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4

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稳定和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8万人左右。建设街道(乡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100个左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以上。

2建设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全市建设不少于10个街道(乡镇)服务站,推动家门口就业服务全覆盖。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

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带动农村居民就业19万人以上。

省发展改革委

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分批次印发年度市级适用以工代赈项目清单,带动农村居民就业2万人以上。

市发展改革委

6

落实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

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安徽金融监管局

做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宣传,引导金融机构推动政策落地,落实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发挥好财政金融协同作用。

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7

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措施,对大众消费场所无事不扰。

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

1严格落实大众消费场所无事不扰要求,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推行柔性监管与容错纠错,减少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2推进放心消费在安徽行动,积极在服务领域培育一批放心消费基础单元和集聚区。

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8

落实带薪错峰休假制度。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1引导用人单位支持职工拆分使用带薪年休假,合理安排错峰休假。

2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落实中小学春秋假制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

(二)加快培优育强新型消费。

9

高质量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和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发布提振消费揭榜挂帅清单,培育打造皖美消费新场景100个左右。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积极争创省级试点。开展提振消费揭榜挂帅工作,摸排推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场景参与皖美消费新场景遴选推广活动,力争新入选皖美消费新场景5个左右。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0

建设省级商文旅体展融合发展集聚区30个以上,打造兼具时尚范、科创力、艺术性的首发首演首秀首展空间。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安徽开设首店,引育省级首店200个以上。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

引导有条件的单位打造商文旅体融合新场景,争创省级商文旅体融合发展集聚区。鼓励企业发布新品、开设首店、举办首秀,力争新增品质首店不少于50家。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

11

构建赛事+演艺+旅游+展销+N”全链条消费场景,创新升级超级皖美食争霸赛,开展宝藏小城宣推活动,策划举办年轮演唱会,支持打造广德三件套等更多消费燃爆点。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体育局、安徽广播电视台

着力构建赛事+演艺+旅游+展销+N”全链条消费场景,积极参与超级皖美食争霸赛,争创皖美宝藏小城”12个,打造更多消费燃爆点。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

12

实施百景(百点)演艺融合工程,加快传统剧场改造与演艺新空间建设双轨并行,高水平举办一批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

省文化和旅游厅

开展百场黄梅唱响百家景区省级示范活动12场,高水平举办一批营业性演出活动。

市文化和旅游局

13

开展皖美运动汇等体育赛事活动6000场次以上,打造徽青赛、中国·皖美山水骑行赛等皖字号品牌赛事10项以上。开展低空+”消费场景30个左右。

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高标准办好省十六运赛事,打造宿超足球联赛、宿BA”篮球赛、宿州马拉松等特色赛事。探索低空+”消费场景。

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推动传统消费提质升级。

14

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汽车、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等给予补贴。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1持续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重点聚焦汽车、家电、数码等消费领域实施精准投放。

2加快商户上线审核,指导鼓励商户开展业务,强化交易过程和审核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15

统筹省级财政资金不少于3.5亿元,精准支持、方案化实施消费券、消费盲盒等惠民生促消费组合政策,鼓励企业相应开展让利促销活动。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用好对皖北地区倾斜支持政策,统筹省、市两级财政资金,力争2026年消费券发放总量不低于2025年水平。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16

扎实推进有奖发票试点。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

持续规范开展有奖发票抽奖活动,滚动使用结余资金启动第二期有奖发票活动,进一步激发消费者索票热情,提振市场消费信心。

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

17

举办徽动消费系列重点活动100场以上。

省商务厅

持续打响徽动消费·乐享宿州促消费品牌,围绕汽车、家电、家居等重点领域,精心策划并组织开展6场以上重点促销活动。

市商务局

18

开展新能源汽车新春消费季活动,办好2026合肥国际新能源汽车展会,全链条扩大汽车消费。新建充换电设施15万个以上,打造新能源汽车出行友好省份。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以消费品以旧换新六进活动为抓手,精心举办汽车专场展销活动,不断丰富消费场景、优化消费体验,持续释放市场消费潜力。新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1500个以上,打造新能源汽车出行友好城市。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19

推进住房消费以旧换新,为换购交易提供一站式服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推进住房消费以旧换新工作,满足居民改善性换购住房需求。

市房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

对特色产业带直播电商中心(园区)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省商务厅

推动产贸融合,加强电商培训,指导宿州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埇桥区青年电子产业园、泗县智慧产业园争创特色产业带直播电商中心(园区)。

市商务局

(四)加大文旅产品创新供给。

21

高品质建设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安徽段)、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安徽段),建成淮河(安徽段)文化旅游大环线示范段。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

1建成淮河(安徽段)文化旅游大环线宿州示范段,开展沿线50座旅游厕所标识牌更新工作,配合省文旅厅设置沿线12个景区旅游标识标牌。

2进一步挖掘弘扬大运河文化当代价值和特色,切实推进宿州市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

22

举办黄梅戏艺术节等文旅演艺品牌活动100场以上。持续开展“520”安徽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鼓励重点景区推出非周末及淡季门票减免优惠。鼓励全省文博场馆和景区拓展沉浸式观展和游玩项目,有条件的景区发展24小时营业店。

省文化和旅游厅

开展百场黄梅唱响百家景区省级示范活动。持续开展“520”宿州文旅惠民消费季活动,鼓励重点景区非周末及淡季门票减免优惠。鼓励全市文博场馆和A级旅游景区引入沉浸式体验项目,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市文化和旅游局

23

持续开展皖美约惠长三角惠民服务品牌活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吸引本市居民参加全省皖美约惠长三角惠民活动,推动本市居民在省内城市旅游、出行、消费等领域享受优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4

全面推进乡村休闲度假综合功能区建设三师联创试点。推动地理标志与农文旅融合,对新获评的乡村旅游集聚区和皖美民宿集聚区给予50万元奖励。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

1学习三师联创试点经验。指导推动镇头·贤福里乡村旅游集聚区建设,积极创评2026皖美休闲旅游乡村、省级乡村旅游集聚区等乡村旅游品牌。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24

全面推进乡村休闲度假综合功能区建设三师联创试点。推动地理标志与农文旅融合,对新获评的乡村旅游集聚区和皖美民宿集聚区给予50万元奖励。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

2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提升符离集烧鸡、砀山酥梨、夹沟香稻米等地理标志运用水平。

3打造地标采摘、非遗体验、乡村美食、农耕研学线路,推动地标产品进景区、进民宿、进伴手礼体系。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25

对新获评全国甲级、乙级旅游民宿和皖美金牌民宿”20强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省文化和旅游厅

引导民宿项目科学谋划、统筹布局、协调发展,争创全国甲级、乙级民宿和皖美金牌民宿

市文化和旅游局

26

对举办数字游民大会等主题活动的单位,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

省商务厅

对标学习黄山等地先进地区经验,积极引育数字游民。

市商务局

27

打造研学康养特色线路100条,支持开展乐游长三角银发旅游。

省文化和旅游厅

打造研学、康养、非遗等特色线路10条。

市文化和旅游局

28

打造科普研学到安徽品牌,推出科创科普研学精品线路20条。

省科协、省文化和旅游厅

推动更多本地线路纳入安徽省科协科普研学旅游地图,持续开展科普研学游。

市科协、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推动有效投资上台阶

(五)加快谋划实施重大项目。

29

实施有效投资上台阶行动,推动投资止跌回稳。统筹实施一批跨地区、跨领域、跨层级重大项目,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项目2000个以上,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000亿元以上。聚焦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人才团队招引,依托省新质生产力投资平台完成投资20亿元左右。

省发展改革委

1印发实施《宿州市有效投资上台阶行动方案》,力争实施亿元以上项目1000个、全年完成投资750亿元以上,列入省开工动员项目200个以上。2026年第一批省重点项目,一季度开工50%以上、上半年开工70%以上、10月底前全部开工。

2建立与省新质生产力投资平台长效对接机制,推动互访考察,邀请省产投集团(投资平台管理方)考察我市拟申报企业,力争省新质生产力投资平台投资我市企业5000万元以上。

市发展改革委

30

优化商协会、联盟招商机制,打造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举措升级版,加快落地一批高科技、高性能、高质量项目。

省新兴产业推进组

进一步加强和商协会沟通联系,做大老乡圈”“朋友圈,广泛收集项目线索。充分发挥驻外小分队常驻优势,开展长期、深入的渗透式招商,建立一对一联络服务与定期调度机制,为小分队提供专业化服务。加强以商招商、场景招商、基金招商等新模式,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

市投资促进中心

31

分级分类建立项目谋划储备库,全年谋划储备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000个。

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建立十五五项目谋划储备库,按照有进有出、动态调整原则,每月动态更新谋划清单,形成实施一批、前期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储备2026年项目400个以上,年度计划投资350亿元以上。

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32

高质量举办安徽省创新创业系列赛事,对获奖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举办创赢未来”2026创业大赛宿州选拔赛,推荐获奖项目参加省级赛事。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宿州赛区地方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加大重点领域投资力度。

33

优化省属企业投资布局,力争全年完成工业投资1000亿元、新兴产业投资500亿元以上。

省国资委

推动市直有关部门、市属企业定期拜访对应省属企业,推动省属企业在宿投资布局,力争全年省市国企在宿完成投资50亿元、新兴产业投资5亿元以上。

市财政局

34

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200个以上。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力争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50个以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5

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项目。

安徽金融监管局

积极培育耐心资本,推动AIC股权投资试点提质增效。推动科技型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36

聚焦交通强省、现代水网、新型能源体系、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力争完成基础设施项目投资4500亿元左右。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按照管行业管投资职责分工,对口推进重点领域投资上台阶,工业领域完成实物量360亿元,交通运输领域完成实物量100亿元,能源领域完成实物量40亿元,水利领域完成实物量30亿元。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37

推进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加快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金融监管局

做好白名单项目贷款接续工作,加快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

市房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38

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实施民生领域类投资1000亿元左右。

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协同发力,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全力争取政策性资金,实施民生领域类投资150亿元以上。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七)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39

对需报省级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专用线、引调水、抽水蓄能、跨市输油输气管道、文旅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或说明)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

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建立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对有投资意向的民营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探索开展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论证。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40

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民间资本推介优质项目300个以上。

省发展改革委

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民间资本推介优质项目70个以上。

市发展改革委

41

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

省财政厅

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年化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确保民营经营主体融资担保业务比重80%以上。

市财政局

42

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省发展改革委、安徽证监局

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43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

1建立民间投资专项服务绿色通道,对民间资本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压缩审批时限,推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

2积极争取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数智化发展、品牌建设、主体培育等领域,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八)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44

加力提效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新增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1500亿元以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授信规模1000亿元以上。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安徽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1积极争取并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发挥政策性资金撬动作用,争取全年拉动项目投资100亿元以上

2聚焦各类重点项目清单,全力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全年新增信贷投放120亿元左右。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

45

全面推进用地用林联动审批。

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印发实施《宿州市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工作方案(试行)》,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主动靠前服务,实行用地用林材料一张底图、一次踏勘、一并公告、一窗受理、一起审查、一次告知、一同发文的七个一工作模式,切实提高用地用林审批效率。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

46

压缩项目环评审批时间至法定时限的40%以内。

省生态环境厅

坚持强化环评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要素保障作用,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事项均由原法定审批时限60日、30日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以内。

市生态环境局

三、全面增强科技创新策源功能

(九)建强高能级创新平台载体。

47

以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牵引,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协同布局创新链产业链。

省科技厅

积极引入沪苏浙创新创业资源,加强宿州·杭州科创飞地、萧县·长三角城市联合创新空间运营管理,探索构建研发在异地,生产在宿州的协同发展格局。

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48

对新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对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的省(特色)产业创新研究院,分档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为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主体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建立省级科创平台白名单,高水平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创新平台,依据验收或定期评估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完善市级创新平台体系,开展宿州市通济实验室建设,积极培育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积极创建省级院士工作站和市级院士(专家)创新中心。

2加快推进宿州高新区结构功能一体化复合材料电磁性能试验评估能力建设一期项目等,积极帮助企业申报省重点实验室。推动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49

统筹财政资金10亿元支持实施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100个以上,由企业牵头或参与项目不低于90%

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

支持企业、科研院所申报省级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实施宿州市通济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围绕人工智能、生命科学、低碳能源、低空经济、前沿材料等领域开展产业技术基础研究和前沿性创新研究,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50

继续设立基础研究专项资金,推动实施基础研究项目700个以上。聚焦“3+N”科创引领高地等前沿交叉领域,实施一批颠覆性技术项目。

省科技厅

1组织实施宿州市基础研究专项,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开展目标导向型基础研究。

2深入摸排全市颠覆性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合肥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国家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参加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

市科技局

51

实施重大产业创新计划,对企业突破重大卡脖子技术的产业链协同攻关项目给予最高5000万元补助,对企业提升产业基础能力的研发攻关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省发展改革委

落实省级重大产业创新计划,聚焦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低空经济等领域开展卡脖子技术协同攻关与产业基础能力提升,推动省级补助政策精准落地。

市发展改革委

52

实施产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揭榜挂帅,鼓励企业牵头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对符合条件项目按总投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摸排上报锂电池纤维素基负极用纤维材料国产化研制及产业化、AI油电混合大马力拖拉机的研发与应用等产业链协同创新储备项目,引导企业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突破技术瓶颈,力争省级资金500万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3

优化升级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力争全年新增科技贷款1000亿元以上。

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1深入推进共同成长计划2.0”股贷互换模式,引导银行机构与科创企业建立中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2用足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专项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加大对全市科技产业、科技型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54

组建省生命科学产业基金,重点支持细胞与基因治疗、合成生物、生物信息等领域创新项目。

省科技厅

1积极支持、指导生命科学等领域企业申报省科技攻坚计划等项目,全力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

2充分发挥市级科技计划的引导作用,在通济计划中设置合成生物学相关专项,重点支持合成生物等领域的科技攻关及成果转化应用。

市科技局

(十一)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55

健全日新:江淮科创沙龙资源对接和工作落实机制,形成更多信息融汇、工作融通、科产融合成果。

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

加强产学研对接,推进校企合作,举办技术需求科技成果对接活动,促进更多成果在宿落地。

市科技局

56

高水平举办第四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支持培育省级高层次科技团队50个以上,对拥有核心技术的科技团队创新创业,以资金支持+股权投资方式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建设一批省级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顶尖孵化器,依据评估情况给予单个平台最高500万元补助。统筹资金1000万元支持建强安徽科技大市场,搭建常态化科创路演平台。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联合应用推广行动,对优质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省科技厅

组织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高水平举办安徽双创汇、成果对接会等活动,促进产学研合作。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安徽科技大市场宿州市场建设。积极培育省级高层次科技团队。积极申报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联合应用项目。

市科技局

57

加强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培育和市场化应用,对经评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培育力度,力争全年谋划培育三首产品3个。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8

扩大政府合作创新采购试点项目范围。

省财政厅

聚焦本地重点产业集群,积极争取省级层面开展试点。

市财政局

四、加快推动产业体系优化升级

(十二)实施传统产业焕新行动。

59

一业一策加快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纺织、煤电、矿业、建筑等传统产业提质升级。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提质升级食品、轻纺及纸制品、家居建材、煤电、化工等传统产业。

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60

深入开展智改数转网联绿色新技改,对符合新型技术改造投资指引的优质项目,按其设备投资额的8%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对实施新型技术改造的项目按40%给予最高500万元贷款贴息。培育先进级以上智能工厂50家、国家级绿色工厂80家左右。新培育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10家以上。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摸排企业技术改造需求,鼓励企业设备更新升级,跟踪服务项目进展,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新型技术改造支持政策,争取奖补资金4000万元。争取获批先进级智能工厂1个、国家级绿色工厂1个,争取成功培育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1个,力争奖补资金100万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1

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清单。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对照全市技改项目清单,定期更新全市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库,做好项目申报培训辅导工作,指导重点企业对照申报要点准备项目材料,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大盘子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2

加快推进中国建造(安徽)互联网平台等应用和推广,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生态创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用好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完善实名制管理、扬尘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建筑起重设备管理等功能,加大对全市一万平方米及以上在建项目监控力度。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3

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安徽制造品牌,培育安徽工业精品100个以上。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培育安徽工业精品5个左右,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传统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三)深入实施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

64

省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41亿元用于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打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十大新兴产业。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积极争取省级政策资金,培育壮大汽车零部件、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医药和医疗器械、低空经济和商业航天、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针对产业链条缺项和薄弱环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65

布局建设省新质生产力产业基地20个左右,培育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10个,给予新认定的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500万元补助。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聚焦零碳产业园区、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城市等,编制市高新区人工智能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萧县零碳产业园、市高新区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创建方案,争取在宿布局省级新质生产力产业基地。

2根据第三批省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遴选通知要求,对照限定申报产业领域,结合我市产业优势和地域特色推荐申报产业集群,力争申报成功。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6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县域制造业特色产业集群产业诊断,提供集群综合解决方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做好砀山县果蔬食品加工产业集群诊断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7

支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对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县给予一次性补助500万元。

省林业局

强化林下经济服务保障,鼓励地方财政将林下经济纳入重点支持范围,整合农业、林业等领域项目资源,支持林下经济发展。

市林业局

68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制造业投资项目贷款、设备融资租赁项目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和300万元贴息。

省发展改革委

支持5GMEMS所用导热材料项目等争取制造业投资项目贷款,支持年产60万吨防静电碳纤维功能复合纸项目等争取设备融资租赁项目贴息,力争省级资金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

69

支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对获批频轨资源并成功发射入轨投运商业卫星,单颗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对省级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补助,专项用于低空场景运营、参展办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

谋划布局商业航天产业。支持宿州高新区围绕低空制造、低空运营等方向,争创第二批省级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

市发展改革委

70

加快培育智能机器人企业,分档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积极培育智能机器人企业,指导企业申报省级资金。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四)深入实施未来产业培育壮大工程。

71

加大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十大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培育力度。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打造生物育种、前沿材料、氢能、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引擎。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72

布局创建第二批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推动技术、体制机制、政策先行先试,对新纳入筹建清单的分批次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省发展改革委

聚焦生命科学、先进材料领域,申报生物育种、医疗器械、复合材料方向第二批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

市发展改革委

73

支持建设首批省级未来产业科技园,推进基础研究和前沿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和产业化,分档给予资金支持。

省科技厅

支持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生物育种领域未来产业科技园。

市科技局

74

遴选一批未来产业标杆应用场景和商业化应用解决方案,每个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对照低空经济、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标杆应用场景,梳理未来产业标杆应用场景和商业化应用解决方案,争取纳入省级支持事项。

2围绕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新产品等新动能培育,聚力打造产业标杆应用场景。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5

推进量子信息千家场景行动,新落地场景300个以上。

省发展改革委

推进量子信息千家场景行动,在市直机关重点岗位、重要业务推广使用量子密信、密话业务。

市发展改革委

76

支持新设脑机接口临床试验平台。

省科技厅

鼓励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脑机接口领域临床研究。

市科技局

(十五)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

77

安排服务业引导资金2.3亿元支持生产性服务业、物流供应链等领域高质量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

聚焦生产性服务业、物流供应链等领域,力争省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

市发展改革委

78

加快建设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每个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跟踪服务重点企业,动态更新完善企业培育库,积极培育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为申报省级服务型制造集聚区建立基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9

争创国家新一轮两业融合试点,培育两业融合典型案例20个左右、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20家以上。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鼓励宿州经开区、宿州高新区等两业融合试点区域积极培育融合发展模式,争取纳入典型案例。

2跟踪重点企业,动态更新完善企业培育库,积极培育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0

完善现代物流产业体系,加快合芜铁水联运通道建设,引育一批5A级物流企业。征集遴选一批智慧物流创新应用场景。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完善现代物流产业体系,推动宿州港浍河蕲东码头、韵达物流产业园等项目建成运营,积极培育A级物流企业。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81

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取得国际权威资质授权的给予奖励。

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对我市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进行摸底,引导有潜力机构对标先进水平,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积极争取奖励。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82

实施现代服务业专项担保计划,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融资担保产品,分险比例不高于30%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实施现代服务业专项担保计划,聚焦支持现代服务业领域小微企业,引导辖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契合现代服务业特点的融资担保产品。鼓励担保机构针对不同风险水平、不同资质的经营主体实施差异化担保费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担保集团

(十六)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83

设立数据要素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数据券政策试点和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等建设。

省数据资源局

谋划市场化推动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项目,争取数据要素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探索农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

市数据资源局

84

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利用智能算力资源开展科技创新,最高可按算力总支出的20%给予支持。

省科技厅、省数据资源局

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利用智能算力资源开展科技创新,依据《打造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和应用高地若干政策(2.0版)》,结合访企问需等活动,做好算力政策宣讲,鼓励企业通过安徽省算力统筹调度平台申请资源,免申即享方式获取算力补贴。

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

85

实施一批人工智能场景创新项目,对揭榜成功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打造一批省级通用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标杆,对获评优秀的案例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省科技厅

每年开展场景机会征集工作,针对重点场景进行辅导申报省人工智能场景创新项目。

市科技局

86

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重点环节培育应用场景,示范项目按照总投资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积极对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了解政策信息,摸排开展人工智能应用的制造业企业,组织开展示范项目申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7

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加快万兆光纤网络试点,新建5G基站14000座、5G-A基站4000座,力争全省智能算力规模超6.5P,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

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资源局、省通信管理局

1加强与省通信管理局对接,组织各基础电信企业积极向省公司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新建5G基站1100座、5G-A基站340座。

2组织精干力量,选择最优场景,积极创建万兆光纤网络试点。

3在省十六运重点场馆、食宿场地保障上发力,结合信号升格”“宽带下载速率考核”“万兆光网试点等事宜,动态组织各基础电信企业增设备、布站点、提速率。

市数据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七)加快推进全面绿色转型。

88

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迭代升级省双碳管理一体化平台。深入实施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节能降碳升级改造,推进国家和省级零碳园区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

组织申报零碳园区,强化碳排放统计形势分析,编制宿州市十五五碳排放分析展望报告,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稳步转变。

市发展改革委

89

拓展建筑光伏应用场景,推动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既有建筑加装光伏设施建设。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1坚持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居住建筑同步推进原则,积极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建设,推动建筑与光伏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图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使用。

2以学校、医院、机关办公建筑等公共建筑为重点,积极探索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

3鼓励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项目,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实施节能改造。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90

加快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提升就近就地消纳能力,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700万千瓦左右。加快推进工业领域和公共机构领域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建设。

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

加快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持续推进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大力发展电网侧储能,谋划申报绿电直连项目,提升就近就地消纳能力。鼓励工业企业、公共机构进行能源合同管理,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

五、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十八)加快优质企业梯度培育。

91

实施优质企业成长工程,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3000家、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新增专精特新企业1000家左右,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5家左右,加快培育一批省级链主企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1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聚核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实行靶向辅导,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200家,新增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不低于25家。

2做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开展政策宣贯会,为培育库企业逐条解读政策,力争全年培育认定省专精特新企业10家左右、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92

加力实施企业上市迎客松行动计划和科创100”上市专项行动,筛选一批优质企业扩充上市后备资源库,力争科创型企业不低于70%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安徽证监局

落实企业上市迎客松行动计划和科创100”上市专项行动,分层次建立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积极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有序进入资本市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市财政局

93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建立省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引领带动新兴产业营收占比稳定在20%以上。

省国资委、省科技厅

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支持市属企业以基金等方式持续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引领带动新兴产业营收占比逐步增加至20%以上。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94

实施标准升级行动,对企业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每个标准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引导企业主导制定国家(行业)标准,力争争取省级资金250万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5

培育认定一批技术领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皖美品牌

省市场监管局

培育政府质量奖、专利奖等质量品牌,皖美农品农业品牌,工业精品、标志性产品等制造业品牌,电商平台、文化旅游休闲等服务业品牌,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等区域品牌,中华老字号等产品服务品牌,构建皖美品牌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十九)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96

制定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

全面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强化国家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宿州站)的运营管理和信息维护。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

97

实施民营企业登峰计划,打造具有行业竞争力的领航企业,赋能头部企业做强,扶持中小企业做大,帮助个体工商户转企。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

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

2鼓励民营企业牵头开展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推动高校院所专家教授赴企业担任科技副总

3做好2026年制造业揭榜挂帅技术攻关任务拟结题指导工作,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98

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创设专属金融产品,推动民营企业贷款稳定增长。

省发展改革委、安徽金融监管局

拓展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宿州)功能,充分发挥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持续巩固困难企业问题修复工作成果,畅通线上线下对接渠道,强化对科技、消费等重点领域精准支持,更好满足综合金融需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市发展改革委

99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年化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确保民营经营主体融资担保业务比重80%以上。建立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1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年化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确保民营经营主体融资担保业务比重80%以上。

2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确保设备贷款贴息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

100

在政府采购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超400万元工程、超200万元货物和服务,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至40%以上。鼓励采购单位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

省财政厅

1严格落实预留份额制度。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面向中小企业;对超过上述金额的适宜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的预留比例不低于70%(货物和服务)或60%(工程)。

2强化价格评审优惠。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

市财政局

100

在政府采购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超400万元工程、超200万元货物和服务,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至40%以上。鼓励采购单位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

省财政厅

鼓励联合体投标和分包并提高优惠幅度。

3为中小企业开展政采贷等活动提供便利化服务,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切实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倡导合同预付款不低于40%

市财政局

101

强化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诉求办理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

落实民营企业诉求转办并持续跟踪督办。

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加大精准助企惠企力度。

102

深入开展企业降本增效行动,为经营主体减负1000亿元以上。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根据省工作部署,开展企业降本增效行动,力争为经营主体减负15亿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103

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省税务局、省财政厅

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104

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按90%征收。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中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现有费率90%征收。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105

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用好支农支小、民营企业再贷款。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开展提升金融机构运用央行资金能力专项活动,引导金融机构用足用好结构性政策工具,撬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贷款保持较快增长。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

106

新发放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规模不少于1000亿元。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金融监管局

新发放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规模不少于15亿元。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营创业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

107

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108

对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给予全额返还支持。

省总工会

宣传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给予全额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缴费组织迅速返还。

市总工会

109

集装箱船舶途经江淮运河在原核定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新能源船舶通行江淮运河免收过闸费。ETC套装货车在省内部分高速路段通行费降至八五折。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

继续实施河道船闸船舶过闸费优惠政策,船舶过蕲县船闸收费标准下调10%。落实省ETC套装货车收费政策。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10

开展制造业百场万企产业供需和要素对接活动不少于200场。加强拖欠企业账款信用监管,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企业欠款。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开展制造业百场万企产业供需和要素对接活动20场以上。

2加大条例宣贯,推动清欠投诉件化解。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十一)推动并购重组扩量提质。

111

支持汽车等重点行业企业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开展高质量并购。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安徽证监局

摸排并购重组两清单企业(潜在并购企业清单、拟引进战略投资企业清单),做好金融对接等相关服务工作,组织潜在并购重组企业参加专题系列培训,支持有并购需求的企业开展高质量并购活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市发展改革委

112

对符合条件的改制重组企业减免契税,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省税务局

对符合条件的改制重组企业减免契税,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市税务局

113

用足用好并购贷款政策,深入推进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

安徽金融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指导各金融机构主动对接有并购需求的科技企业,积极开展并购贷款政策宣传与业务服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114

为企业并购重组及后续运营提供贷款、保险、债券等多元化并购金融产品。

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安徽金融监管局、安徽证监局

督促金融机构为企业并购重组及后续运营提供贷款、保险、债券等多元化并购金融产品。

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

115

鼓励各地政府投资基金、国企投资基金参与产业并购重组。

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鼓励市属企业通过产业引导基金或新设产业并购基金等积极参与产业并购重组。

市财政局

六、稳定外资外贸发展势头

(二十二)促进外贸提质增效。

116

实施徽动全球出海行动,重点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50场以上,对促进产贸融合发展成效明显的外向型产业集聚区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省商务厅

1深度参与徽动全球出海行动,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50场次以上。

2积极争取广交会中央通道及乡村振兴展位,指导省级外向型产业集聚区通过强链补链延链、完善平台支撑等方式,实现产业提质、外贸增效。

市商务局

117

对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的外贸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保费补贴支持。

省商务厅、安徽金融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

全面摸排外贸企业投保需求,协助企业争取国内贸易信用险保费补贴。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118

对省统一组织的内外贸一体化活动承办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省商务厅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消博会、外贸优品中华行等重点展会,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市商务局

119

实现跨境人民币货物贸易领域结算规模超1500亿元。

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实现跨境人民币货物贸易领域结算规模同比增长20%左右。

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

(二十三)拓展贸易投资空间

120

办好世界制造业大会、RCEP地方政府暨友城合作(黄山)论坛、海客圆桌会、国际商协会大会等系列活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贸促会

积极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RCEP地方政府暨友城合作(黄山)论坛、海客圆桌会、国际商协会大会等活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外办、市贸促会

121

对新认定的省级外资研发中心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存量企业增资、新兴产业企业到资和新设重大外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省商务厅

对重点外资企业开展点对点政策宣讲,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外资研发中心。加强外资招引力度,持续跟踪重点存量外资企业,掌握存量外资企业状况,鼓励企业通过利润再投资形式增资扩股。

市商务局

122

执行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落实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含再投资)依法享受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合肥海关

通过召开外向型企业座谈会、开展政策宣讲等形式,向外资企业宣传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含再投资)依法享受的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政策。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宿州海关

123

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支持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促进徽派企业国际经贸合作联盟和皖企海外商务服务网络发展。

省商务厅

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强化政策精准推送与申报辅导,协助有对外投资意向的企业争取省级层面对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补助政策。推动更多企业加入徽派企业国际经贸合作联盟,协助企业争取皖企海外商务服务网络建设奖补政策。

市商务局

(二十四)加快培育贸易新动能

124

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深化皖港澳合作。

省商务厅、省外办

1加快建设安徽自贸试验区宿州联动创新区,复制推广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国家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安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性改革,形成宿州特色的改革创新成果。

2组织参加皖港澳交流活动,加强与香港安徽同乡会、香港宿州同乡联谊会对接,拓宽交往合作渠道。做好港澳特区政府及商协会来访接待,支持市有关单位因公赴港澳开展实质性合作。

市商务局、市外办

125

对新获批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对获得成效明显档次的国家跨境电商综试区给予最高100万元考核激励。对新获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获评优秀的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对举办跨境电商大型活动的承办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指导阿尔法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对标创优。推动跨境电商与砀山水果加工等特色产业带深度融合,鼓励支持企业加强与跨境电商平台、服务商对接,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融合发展。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民生改善

(二十五)深入实施城市功能品质活力提升行动。

126

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持续推进51个城市更新重点片区建设,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00个左右、城市地下管网3600公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持续推进大运河片区、南关片区、萧县城南片区等城市更新重点片区建设,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2个。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投集团

127

纵深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推行城市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建设运维机制,探索实行按效付费。开展城市小微空间改造,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和绿地开放共享,新建或改造口袋公园150个、绿地1000万平方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提升市级城市生命线一期、二期工程运营能力,巩固生命线建设成效。加快县级城市生命线燃气专项建设进度,确保今年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实现省市县一体系统化布局。

2探索汴北区域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建设运维机制新途径,推进实行按效付费。

3按照2026年全省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推进全市绿地提升及口袋公园建设,计划新增、改造绿地27.9万平方米,新增口袋公园4个。

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8

用好城品活力贷贴息政策。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积极推动城品活力贷申报,用好相关财政贴息政策,更新改造老旧小区12个,其中砀山县4个、萧县2个、灵璧县6个。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129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率先建成好房子、老房子改造为好房子,推动商品住房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需求,举办皖好房科技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加快消化存量商品住房,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适时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支持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市房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30

推动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宿舍、人才房等,将征收安置与去库存相结合。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鼓励统筹各级财政资金,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鼓励县区园区积极开展工作,按需定购,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宿舍、人才房等。

市房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131

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2.0版,推动存量土地盘活利用。

省自然资源厅

结合我市实际,落实《关于推进节地安徽建设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2.0版)的若干举措》,充分挖掘存量用地潜力,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市自然资源局

132

实施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2.5万户以上。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实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

1推动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制定土地、规划方面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政策,在存量建(构)筑物不增加容积率和建筑高度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流程。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对老旧住

市房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

132

实施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2.5万户以上。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实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

房自主更新项目,可直接按户办理首次登记;涉及通过转让、置换等方式归集产权的,可灵活适用不同登记类型提供服务。

2扎实开展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工作,通过整治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推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

3积极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推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

4对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开通绿色通道,压缩电梯注销、检验、登记时间。

市房管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十六)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133

省财政安排不少于10亿元支持建设省级中心村800个左右。在下达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内,按照平均每村1000万元支持建设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200个左右。

省农业农村厅

推进18个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和30个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力争1.3亿元省级政策资金支持。

市农业农村局

134

培育一批乡村产业带头人、乡村治理人才、农创客,推动人才、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在城乡间协同高效配置。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安排1亿元支持实施农村改厕12万户以上,推动厕污一体治理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开展448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任务。

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积极培育乡村产业带头人、乡村治理人才、农创客。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户厕改造不少于8000户,推动厕污一体治理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积极争取省级政策资金支持。开展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健全全县域河湖管护体系。加快管网建设与雨污分流,实施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程。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135

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

省水利厅

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通过实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千吨万人供水工程、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等,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市水利局、市城管局

136

持续开展万村清万塘行动。

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持续开展万村清万塘行动,力争全年清理沟塘160个左右。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137

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农村电网薄弱地区、薄弱环节建设改造。

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投资5亿元左右,聚焦农村电网发展问题,强化规划引领,着力提升农村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

市发展改革委、宿州供电公司

138

新改建农村公路1500公里。

省交通运输厅

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60公里。

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七)高水平建设江淮粮仓。

139

统筹安排财政资金18亿元左右,对农机购置与应用、报废更新给予补贴。

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1用好2026年省级分配全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8930万元,补贴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烘干机、精量播种机、大喂入量收割机等机具,促进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推广应用。

2争取农机报废更新资金1008万元,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持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

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40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省财政对新建农田每亩投入3000元,取消建设资金县级配套,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建后管护。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建立会商调度机制,积极申报2026年第三批国债项目25.319万亩,其中新建13.139万亩,改造提升12.18万亩,改善提升全市农田基础设施。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41

持续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及玉米、大豆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实施农业保险+”专项担保计划,省级再担保机构分险比例提高至40%,担保机构分险比例降至30%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安徽金融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持续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及玉米、大豆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深化农业保险+”改革,做大做强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完善商业险补充功能,加快发展特色农险,以扩品、提保、创新模式为抓手,精准匹配农户投保需求。

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八)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142

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低于80%。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省财政厅

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低于80%,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

市财政局

143

统筹各类资金386亿元支持开展30项民生实事。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统筹各类资金23.6亿元聚力办好30项民生实事。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民生就业促进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44

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落实困难群体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省民政厅

全面排查特殊困难家庭,落实帮扶联系人机制,开展低保、特困供养等保障标准动态调整工作。

市民政局

145

向特殊困难家庭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向特殊困难家庭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146

落实发放育儿补贴政策。

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

落实《安徽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按时发放育儿补贴。

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147

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对符合条件的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减免保育教育费。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对符合条件的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减免保育教育费。

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148

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

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谋划宿州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开展11个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迭代升级及数字化改造。

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149

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不少于110家、农村幸福院不少于750家。

省民政厅

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不少于12家、农村幸福院不少于59家。

市民政局

150

城乡一体、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

1制定部门协同责任清单,压实主管部门垃圾分类工作责任,推动垃圾分类要求深度嵌入各行业管理规范。

2建立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机制,将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物业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同时鼓励纳入住宅小区管理规约、村规民约。

3坚持以投定运、以类定车,配齐配足密闭性好、标识清晰的分类运输车辆,实行专车、专线闭环收运,严禁混装混运。

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

八、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二十九)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提质扩面。

151

持续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服务事项范围,新增高效办成一件事”40项左右。

省数据资源局

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按照省数据资源局统一下发的一件事任务清单抓好贯彻落实,同步推进市、县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对接。

市数据资源局

152

全面推行无证明城市建设,深化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

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深化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1753个事项材料免提交929个申请材料的表单字段智能带入,145类电子证照实时制证调用。

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局

153

创新远程+现场联动的综合窗口服务,拓展全省一单覆盖面,推出400个以上高频事项跨域通办

省数据资源局

稳妥开展市区政务服务大厅整合运行及综合窗口改造工作,开展基层政务服务就近办,利用乡镇(街道)、银行网点现有自助终端改造,联动云综窗,支撑高频事项自助办理,节点推进400个以上高频事项跨域通办

市数据资源局

154

加强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对符合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要求的,原则上1个月内逐条制订发布实施细则,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资金直达快享。

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省财政厅

做实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基于皖政通平台,严格落实惠企政策前置审查机制,集中统一发布涉企政策,推进惠企政策规范化上线免申即享平台,惠企资金直达快享。

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局、市财政局

(三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55

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省财政厅

1以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为抓手,严查设置隐性门槛、倾向性条款、差别化待遇、供应商围标串标等问题,持续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2高效畅通救济渠道,完善投诉举报接收、分办、核查、反馈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市财政局

156

积极推动“AI+招标投标,常态化开展双盲远程异地评标。

省发展改革委

推动宿易通AI交易助手落地,探索专家抽取、智能辅助评标、中标合同签订等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提升服务和监管的数智化水平,完善常态化双盲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强化评标服务保障,为保障公共资源公平高效配置、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157

持续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推广检查码应用。拓展大数据筛查、智能预警等非现场检查手段,严禁多头查、重复查、低效查

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制定年度宿州市联合抽查暨综合查一次计划,全面应用检查码,推动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有机融合,严禁多头查、重复查、低效查。纵深推进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降低现场检查频次。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158

深化信用修复无感申请

省发展改革委

全面推行三书同达提醒服务,将信用承诺书、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同步送达、同步告知、同步指引,实现信用修复政策直达快享。建立信用修复代修复机制,开通信用修复驿站与专线电话,提供专人帮办代办服务,全流程协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着力实现信用修复零跑腿

市发展改革委


来源:宿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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