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3 日,北京市丰台区发改委发布《丰台区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6‑2028)》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 8 月 15 日。
文件立足丰台作为北京 ESG 生态试点区定位,目的借助 ESG 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丽泽金融商务区、中关村丰台园发展基础,该区计划完善 ESG 披露、评级鉴证、人才培育配套体系,吸引相关专业机构落地;引导辖区企业落实 ESG 信息披露,联动绿色金融赋能轨道交通、航天科技、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通过政策激励打造一批 ESG 标杆企业,构建标准引领、产业协同的区域 ESG 发展模式,为北京全市 ESG 建设积累丰台实践经验。
具体如下:
关于对《丰台区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6-2028)》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对激发企业可持续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专家、企业意见建议基础上,区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丰台区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6-2028)》,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至8月1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https://mail.bjft.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010-83656038
4.传真:010-83656313
5.登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ft.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3日
附件1
丰台区促进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6-2028)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环境友好、社会和谐、治理高效的城市治理体系,丰台区积极开展ESG服务生态试点建设,鼓励企业积极践行环境社会治理理念,特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思路
丰台区立足“首都功能核心承载区、高质量发展标杆区”定位,以构建“法商融合+绿色金融”特色治理模式为核心思路,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与新发展理念,落实北京市ESG体系建设部署,从服务生态打造、信息披露推动、标杆试点建设、长效体系完善四大维度布局,聚焦重点功能区与关键领域,通过机构集聚、政策激励等举措,推动ESG与区域发展深度融合,全力打造全市乃至全国ESG建设发展高地。
二、主要目标
到2028年,丰台区ESG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生态体系加快形成,ESG特色化、产业化发展初具规模,以丽泽金融商务区、中关村丰台园等重点功能区为核心,打造ESG高端服务生态示范样板,辐射带动全区和首都ESG高质量发展。依托试点推动ESG理念与区域经济发展、城市治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构建“法商融合+绿色金融”的丰台特色城市ESG治理模式。区内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率力争达到70%以上,ESG鉴证和评级水平进一步提升,ESG实践持续深化。展望未来,丰台区ESG体系高质量发展步入法治化轨道,信息披露充分高效,ESG生态体系全面完善,评级体系高水平特色化凸显,ESG实践丰富多彩,监管体系运转有效,成为北京市ESG发展高地。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丰台特色ESG服务生态
1.打造ESG金融创新服务平台。在丽泽商务区设立“ESG金融创新服务平台”,联合机构研发ESG风险量化模型、绿色金融产品定价工具。推广“披露-评级-融资”联动案例,引导区域内外金融资本精准赋能ESG表现优异企业。支持金融机构开发创新性ESG金融产品,为ESG表现优异的企业提供信贷利率优惠、绿色保险等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投融资评价体系中加入ESG评级标准,促进金融资源向ESG表现良好企业倾斜。
2.提高公共ESG数据搜寻便利性。依法合规推动生态环境、能源资源、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管理部门政务数据有序开放,提高公共ESG数据搜寻便利性。
3.集聚ESG专业服务机构。加大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ESG评级机构、咨询服务机构、第三方认证机构等分支机构或区域总部。优先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ESG评级机构、绿色认证机构和ESG咨询服务商,推动与本地产业集群深度对接。培育本土ESG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拓展ESG相关报告编制、ESG评级、ESG鉴证、ESG体系建设与管理提升等业务范围,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积极引入ESG相关券商、创投、保险等金融机构,构建多层次ESG金融服务网络。
4.优化ESG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将企业ESG表现纳入信贷、信托、上市辅导评估维度。对ESG评级优异的企业,开辟融资担保“绿色通道”,探索“ESG表现挂钩贷款”、“ESG表现挂钩债券”(评级达标可享利率下浮),支持金融机构创新ESG挂钩金融产品,畅通企业ESG表现向信用资产转化的通道,降低企业ESG实践的资金成本压力。支持丽泽商务区低碳金融ESG联盟扩容,纳入科技企业、中小企业等需求方,组织供需对接会,实现ESG资源跨行业共享。
(二)全力推动企业ESG信息披露
5.强化企业ESG管理标准指引。结合产业特色细化 ESG 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分行业梳理完善ESG评价指标体系,界定强制性披露范畴,对非强制性披露内容提供方向性指引。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实际,细化ESG披露量化指标与填报模板,做好与北京市及行业现有标准的衔接适配。
6.提高企业ESG治理和信息披露能力。聚焦金融、重点碳排放、高耗能、生物医药等关键领域,联合专业智库与区域标杆企业开展专题培训,内容覆盖ESG战略融入、数据核算及国际标准适配,同步建立优秀案例库,为企业提供可直接借鉴的披露实践模板。支持企业基于AI+大数据管理ESG,实现ESG数据的智能采集、分析、预警,运用数字化技术提升ESG管理效能。支持引导相关机构建设公益性、简易、轻量化ESG信息管理与披露系统,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开展信息披露和自我评价。
7.提升企业ESG信息披露率。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辖区内各上市公司,严格依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与指引要求,规范、完整、及时地披露ESG相关信息。鼓励碳排放企业、上市企业、出海企业、外资企业、国资委监管企业等各类企业践行ESG理念,积极披露环境治理、低碳发展、社会贡献、人才建设等方面的ESG实践成果,提高ESG信息披露率。
8.激励企业开展高质量ESG信息披露。对于积极开展ESG治理实践的企业提供要素支持与政策倾斜。在政府公共资源采购、重点产业项目审批核准等工作环节中,将辖区企业的ESG信息披露质量水平、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ESG评级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对ESG综合表现突出的企业,政府将主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通过搭建对接服务、完善配套机制等方式,推动其ESG披露质量与评级优势有效转化为绿色信贷获取、绿色债券发行、优质供应链合作、社会资本对接及品牌价值提升等方面的实际市场竞争力。
9.支持ESG评级体系高水平特色发展。以丰台产业生态系统为基础,丰富具备丰台特点的ESG评价维度,关注绿色普惠金融、绿色建筑覆盖、低碳园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特色议题,引导评级机构主动对接成熟国际化评级体系,优化适配国际国内投资人需求的ESG评级指标体系。推动现有ESG评级机构加强行业协作,深化ESG评级领域的国际交流协作。
10.深化信息披露鉴证工作机制。鼓励驻区单位参与国家统一的信息披露鉴证准则政策研究和模拟试点,逐步提高社会审计机构ESG信息鉴证能力,提高ESG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信度,有效防止企业在ESG报告中信息不实的风险。
(三)开展ESG标杆试点建设
11.培育ESG领军企业。推动驻区上市企业、国有企业率先构建从董事会、管理层至执行部门的ESG管理体系。鼓励重点功能区龙头企业率先披露ESG信息,着力打造一批ESG领军企业。发挥领军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中小企业增强ESG意识,提升自身ESG管理水平,构建“龙头引领、梯次推进”的企业ESG发展体系。
12.打造ESG示范场景。支持区域内园区及相关企业打造一批ESG应用示范场景,开发建筑碳足迹智能核算算法,实时计算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并根据成果转化等指标,对其给予政策倾斜,实现以政府力量推动ESG理念与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ESG实践模式。
13.建设ESG标杆示范园区。锚定丽泽金融商务区、中关村丰台园两大核心载体,重点围绕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企业ESG管理水平、公共服务配套、创新能力提升四大维度,科学设定量化考核指标,谋划建设一批ESG实践标杆项目,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入驻重点企业ESG报告披露率超70%,提高绿色金融服务覆盖率。强化标杆园区能级提升,支持其申报国家级绿色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智能化管理园区级ESG,实现披露率实时统计、披露过程智能赋能、ESG表现动态监测。建立经验推广长效机制,通过现场观摩、案例汇编等形式,系统分享园区规划编制、企业培育发展、生态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成功做法。
(四)完善ESG长效发展体系
14.支持ESG行业组织与联盟发展。对丽泽低碳金融ESG联盟、行业ESG创新平台等给予资源对接支持,协助制定行业ESG自律规范;鼓励联盟开展“ESG最佳实践评选”“跨企业经验交流”等活动,推动ESG生态从“政府引导”向“政企协同”升级。
15.推动ESG成果与信用体系融合。将企业ESG信息披露质量、评级结果及实践成果,同步纳入丰台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ESG信用加分”机制。对ESG表现优异的企业,在信用评级中自动上调等级,享受“信用贷优先审批”“招投标信用豁免”等便利。对ESG披露不规范或存在重大ESG风险的企业,纳入信用预警名单,通过信用约束引导企业重视长期ESG建设,实现ESG价值与信用价值的深度绑定。
16.统筹推进跨领域跨区域ESG交流合作。强化京津冀三地ESG领域合作与政策协同,推动人才、技术、金融等创新要素跨区域开放共享、顺畅流动。健全跨区域ESG政策互通、标准互认机制,统一规范区域ESG信息披露,提升数据可比性与公正性,共建共享ESG优秀案例库与专业服务资源,为跨跨区域经营ESG达标企业打通无缝衔接信贷服务。持续完善央地低碳合作机制,联动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国家实验室深化ESG产学研协作,常态化开展国内外ESG学术交流,扶持区内院校举办ESG专题研讨、推进相关主题论文与专著创作推广。引导驻区企业、机构深度参与ISSB、ISO等国际ESG标准制修订与落地应用,依托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涉外配套服务,夯实区域ESG综合实力,助力辖区企业稳健“走出去”。
四、保障措施
17.强化组织协同保障。建立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的ESG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委、丽泽管委会、丰台园管委会等相关责任单位力量,明确各部门在政策落实、企业培育等环节的职责边界与协同流程。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协调解决ESG服务生态构建、信息披露推进、标杆试点建设中的跨部门难点问题,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建立ESG工作动态监测机制,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政策落实成效、生态体系建设进度等进行常态化跟踪。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企业ESG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对弄虚作假、披露不规范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并纳入信用预警名单。
18.实施ESG专业人才发展计划。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ESG人才申报“丰泽计划”,对入选人才分层分类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保障。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驻区高校建立“校地合作”机制,共建ESG研究院和实训基地,定向培养ESG实务型人才。组建区级ESG专家智库,聘请国内外学者、行业专家担任顾问,召开咨询会,为ESG标准研制和企业ESG风险评估提供专业支撑;组织ESG专题培训,实现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国有企业管理层培训全覆盖。
19.加强ESG宣传引导。构建多层次宣传推广体系,通过政府官网、行业峰会、专题培训等渠道,普及ESG理念与政策要求;整理发布区内ESG优秀实践案例,发挥领军企业、标杆园区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发展氛围。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各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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