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标志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该方案强调了支持开展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经验分享和能力建设,加快推进设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以及支持临港新片区加快氢能核心技术攻关与标准体系建设等重要内容。
该方案明确提出支持开展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经验分享和能力建设。这意味着中国将积极推动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国际合作,分享经验和技术,并加强能力建设,以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推进设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这一举措将有助于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促进碳排放权的有效配置和价格发现,从而推动企业采取更多的低碳措施,减少碳排放。
允许临港新片区内企业以加工贸易或保税物流方式开展以船供为目的的高低硫燃料油混兑调和业务,符合条件的仓储设施可以同时具备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仓库功能。这一措施将有助于提高临港新片区企业的物流效率和降低成本,促进临港新片区经济的发展。
支持临港新片区加快氢能核心技术攻关与标准体系建设,允许依法依规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开展滩涂小规模风电制氢,完善高压储氢系统。这一举措将有助于推动氢能产业的发展,加快核心技术的研发和标准体系建设,促进氢能产业的发展和应用。
《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的出台将有助于推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同时也将为全球绿色低碳发展和氢能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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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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