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黑龙江省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指出,普惠金融应发挥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作用,通过加大绿色信贷投入,为小微企业、农业企业、农户技术升级改造和污染治理等生产经营方式的绿色转型提供更加高效的信贷服务。
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机构需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全国性银行机构及符合使用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则需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以小微企业及项目为重点,主动辅导企业并提供贷款支持。
探索开发符合小微企业经营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支持银行机构与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交易部门对接合作,探索开发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绿色项目收费权等环境权益的新型抵质押融资模式。这样不仅可以支持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还可以推动绿色贷款余额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8个百分点以上。
在增强绿色金融发展动力方面,支持有条件的银行机构研究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建立绿色产业专家团队,强化信贷部门绿色企业营销能力,提升风控部门绿色信贷风险识别水平。同时,鼓励银行机构依托全省生态资源,为绿色产业企业创新特色产品,在还款计划、信贷流程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
此外,《方案》还提到要支持符合条件的从事绿色低碳行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银行机构加快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创新推广,创新林下经济小额信贷产品。建立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认定机制,完善“龙江绿金云”平台管理,持续做好入库企业和项目动态调整和更新,畅通信贷投放渠道。
同时,丰富绿色保险服务体系,探索“碳汇+保险”服务低碳经济创新模式,细化确定业务模式及承保流程也是重要的措施之一。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黑龙江省将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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