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一方案的发布,标志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将迎来更高水平的开放和制度创新。
《方案》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以支持绿色低碳领域的国际合作、经验分享和能力建设。其中,加快推进设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是一项重要任务。这将有助于推动碳市场的发展,促进企业降低碳排放,从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此外,《方案》还允许临港新片区内企业以加工贸易或保税物流方式开展以船供为目的的高低硫燃料油混兑调和业务,这不仅有助于满足企业对燃料油的需求,也将为推动绿色港口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同时,符合条件的仓储设施可以同时具备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仓库功能,这将有助于提高仓储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
在氢能领域,《方案》支持临港新片区加快氢能核心技术攻关与标准体系建设,允许依法依规建设制氢加氢一体站,开展滩涂小规模风电制氢,完善高压储氢系统。这将有助于推动氢能产业的发展,促进清洁能源的利用。
此外,《方案》还支持设立认证机构,开展绿色产品和生态产品认证,进行认证产品溯源,建立认证产品溯源机制。这将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和信誉,推动绿色产品和服务的进出口。同时,鼓励环境产品和服务进出口,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研究推广绿色债券及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指数,推动开展环境产品和服务合作。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推动绿色金融和环境产品服务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方案》的发布将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带来更高水平的开放和制度创新,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氢能产业发展和绿色金融和环境产品服务的发展。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提高中国的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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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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