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一项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法规将于2023年12月22日正式实施。这项细则的出台旨在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的管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所有列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一定规模。这意味着,只有符合这两个条件的单位才能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同时,《实施细则》还明确规定,全国碳排放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生物质发电机组、掺烧发电机组、特殊燃料发电机组、使用自产资源发电机组和其他特殊发电机组等机组类别暂不纳入配额管理。这意味着这些机组在碳排放权交易中暂时不受配额限制。
这项《实施细则》的出台,将有助于推动宁夏地区的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将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Copyright © 2012-2018 碳排放管理师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409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