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首个公共建筑减排量认定标准——《公共建筑综合性减碳改造项目碳减排量认定技术规范》(T/CSES 128-2023),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归口发布。有关公共建筑减碳改造项目减排量的计算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那么,这些减排量应当从何时开始计算呢?
随着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0 年 9 月 22 日),各行各业都在积极采取措施减少碳排放。其中,公共建筑减碳改造项目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减排手段。然而,关于这些项目减排量的计算时间点却引发了争议。
根据公共建筑综合性减碳改造项目碳减排量认定技术规范》,公共建筑减碳改造项目的减排量应当产生于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0 年 9 月 22 日)之后。这意味着,只有在该目标提出之后进行的公共建筑减碳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减排量才能被计入总减排量。
该技术规范的出台,旨在鼓励各行各业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后更加积极地采取措施减少碳排放。同时,也有助于确保减排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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