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和金融工作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农业碳汇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农业碳汇交易试点工作,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通知要求汇聚示范区科技资源,加强农业碳汇机制研究,深入挖掘农业领域的碳汇潜力。参照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制定长三角自愿减排农业碳汇项目开发操作流程。通过界定农业碳汇来源、开发与编制农业碳汇项目方法学,明确农业碳汇项目的适用范围及监测与核算方法等,为农业碳汇项目提供科学依据和规范指导。
同时,通知还强调要制定项目运行的信息公开和审计与监管机制,确保农业碳汇交易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自主开发、申报方法学,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和推广,进一步推动农业碳汇交易的市场化进程。
这一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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