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等4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农业碳汇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汇聚示范区内的科技资源,加强农业碳汇机制研究,推动农业领域的碳减排工作。
通知要求参照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制定长三角自愿减排农业碳汇项目开发操作流程。这一流程将确保农业碳汇交易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同时,通知还对农业碳汇的来源进行了界定,并开发与编制了农业碳汇项目方法学。这为农业碳汇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指导。
为了确保农业碳汇项目的透明度和可信度,通知还明确了农业碳汇项目的适用范围及监测与核算方法。这将有助于确保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而促进碳市场的健康发展。
通知还强调了信息公开和审计与监管机制的重要性。这将有助于提升农业碳汇交易的公信力,并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通知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自主开发、申报方法学,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和推广。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农业碳汇交易的创新与发展,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农业碳减排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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