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云管理中心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自4月1日起,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迎来了一项新的重要法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正式落地实施。这一《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进入了一个更加规范、有序的新阶段。
《办法》共包含24条详细规定,对可再生能源电量的收购进行了全面规范。它明确了保障性收购的范围,涵盖了所有符合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取得行政许可或备案、以及满足并网技术标准的发电项目。这一规定确保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收购和消纳,为项目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办法》还细化了电力市场相关成员的责任分工,明确了各方在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中的职责,促进了各方协同工作,共同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利用。电网企业作为关键一环,被要求根据相关规划和规定要求,统筹建设或改造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套的电网设施,以适应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需求。
《办法》还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构成,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两部分。这一规定既保证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稳定收益,又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促进了电力市场的竞争和活力。
此外,《办法》还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的相关规定,将原《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的名称修改为《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更加准确地反映了《办法》的内容和适用范围。
随着这一《办法》的正式实施,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这不仅有助于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提高其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更是实现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目标的重要措施。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
Copyright © 2012-2018 碳排放管理师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409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