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一份重要的通知,即《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这份通知的发布,为我国的节能降碳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为相关项目提供了宝贵的资金支持。
通知明确规定,节能降碳项目将有机会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这无疑为众多致力于绿色发展的企业和机构提供了强大的动力。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体现了国家对节能降碳工作的高度重视,更是以实际行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通知还特别强调了对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的支持。这意味着,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将加大对这些项目的投入力度,推动其在节能减排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资金支持方面,通知明确了不同项目的投资补助比例。被列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的项目,将参照技术攻关管理,并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其他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支持资金将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控制。而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支持资金则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单个项目的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这一规定确保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
此外,通知还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将全额安排,这体现了国家对这些项目的重点支持和高度关注。这一政策举措的实施,无疑将为我国的节能降碳工作注入新的活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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