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了《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标志着我国节能降碳工作迈入了新的阶段。根据通知内容,节能降碳项目将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这一举措无疑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通知中明确指出,将重点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升级改造项目。这些项目不仅有助于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更能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被列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的项目,将参照技术攻关管理,并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来控制支持资金。这一措施旨在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推动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节能降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同时,对于其他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支持资金将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进行控制。这一举措旨在引导企业积极投身节能降碳事业,推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
此外,对于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支持资金将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进行控制。这一安排旨在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通过资源的循环利用降低能耗和碳排放,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共生。
单个项目的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避免资源的浪费和过度集中。同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将原则上全额安排,这体现了国家对节能降碳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政策的引导下,更多的企业和社会各界能够积极参与节能降碳事业,共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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