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市经信局与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旨在推动工业领域的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通知中明确了节能奖补项目的范围,包括重点工业节能改造项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提升项目、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绿色化示范及基础能力建设等五大方面。
其中,重点工业节能改造项目尤为引人关注。该项目旨在鼓励工业企业实施低效设备更新改造、能效水平提升、能量系统优化、能源梯级利用等各类节能技改项目。同时,也支持工业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工程项目总包建设营运等多种方式实施厂区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并消纳自发可再生能源的绿色化节能改造项目。此外,重点用能企业在节能诊断基础上,联合节能服务机构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也将得到支持。
申报该项目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列入省重点工业节能改造项目名单、验收时已稳定运行满3个月、年节能量达500吨标准煤及以上且产品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值等。值得注意的是,实施光伏发电项目等不涉及产品能效提升的节能项目,可不要求产品能效达到行业先进值。
在奖励标准方面,根据项目年节能量按500元/吨标准煤给予一次性奖励,从省级切块资金中安排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8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新增投资额。投资额以发票、付款凭证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这一政策无疑将激发工业企业参与节能改造项目的积极性,推动龙岩市工业领域的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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