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与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分解下达2024年度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的通知。该通知着重强调了充分利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因地制宜地推进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
通知指出,为了响应国家对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号召,各级公共机构应当积极参与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推动清洁能源的利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确保光伏发电设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对于被列入全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试点示范县(区、市)的公共机构,更应严格按照《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指南》的要求,积极推进安装光电转换效率高的光伏发电设施。这不仅可以提升公共机构的能源利用效率,还有助于树立绿色发展的典范,引导社会大众共同关注和支持清洁能源的发展。
此外,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通过微网系统的建设,可以实现光伏发电的高效消纳和利用,进一步提升能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推动公共机构向更加绿色、环保、高效的方向发展。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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