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策内容,确保各有关方面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相关负责同志接受了采访,并详细解答了关于如何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问题。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工作,不仅是对节能降碳潜力的深入挖掘,更是对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的有力推动,对实现“十四五”节能目标、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可深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大力促进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对完成“十四五”节能目标、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通知》在抓落实方面提出了5个方面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的协调指导和跟踪调度。省级节能主管部门细化工作举措,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研究机构、节能服务企业等各方力量,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落实落地。
二是明确工作时限。分2024年8月底前和12月底前两个时间节点,建立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和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并完成相应单位及其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摸排。同时,各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按年度实行动态更新。
三是加强结果应用。实施重点用能单位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按季度更新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相关项目同步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储备。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仅支持纳入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的项目,优先支持建立节能管理档案的项目。
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季度调度分析各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节能监察、能效诊断、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等工作情况,将有关结果纳入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五是强化宣传推广。通过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对各地能效诊断和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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