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t for 55”一揽子立法提案,是一套修订和更新欧盟立法并实施新 举措的提案,旨在到 2030 年将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 55%。该一 揽子计划由欧盟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提出,在 2023 年获得通过。 “Fit for 55”一揽子减排计划包括以下一些立法建议和政策措施:
(1)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欧盟委员会已经提议对现有的欧盟排放交易机制进行一套全面的改 革,到 2030 年,相关行业的总体排放量将比 2005 年减少 61%。 将通过加强现行规定和扩大该计划的范围来实现增加的雄心,该提 案的主要目的是:将海运排放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逐步停止向航空 和碳边境调节机制所涵盖的行业免费分配排放配额;通过欧盟的碳排放 交易系统实施全球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少计划;增加现代化基金和创新 基金的可用资金;修订市场稳定储备,以继续确保欧盟碳交易体系稳定 和运转良好。 此外,欧盟委员会还提议为建筑和道路运输创建一个新的独立的排 放交易系统,以支持成员国以成本效益高的方式实现其在努力分担规则 下的国家目标。根据这项提案,到 2030 年,这些行业的排放量应比 2005 年减少 43%。
(2)碳边境调节机制(碳关税) 委员会提出的碳边境调节机制提案的目标是,在完全遵守国际贸易 规则的情况下,防止出现欧盟的碳减排量因欧盟外部碳排放量的增加而 抵消的情况,以解决碳泄漏的风险。碳关税旨在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并行运作,以反映和补 充其在进口商品方面的运作。它将逐步取代现有的欧盟机制来解决碳泄 漏的风险,特别是欧盟排放交易体系配额的免费分配。
(3)成员国的减排目标 目前,努力分担法规为欧盟排放交易计划或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 化和林业法规未涵盖的部门的成员国设定了具有约束力的年度温室气体 排放目标。 该提案将欧盟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从 2005 年的 29%提高到 40%, 并相应地更新了各国的减排目标。
(4)可再生能源 “Fit for 55”一揽子减排计划包括对可再生能源指令进行审查的提案。 该提案的目标是,到 2030 年将可再生能源在整体能源结构中至少占 32% 的欧盟水平目标提高到至少 40%。 报告还建议引入或加强跨部门的部门子目标和措施,特别关注到目 前为止在整合可再生能源方面进展缓慢的部门,特别是在交通、建筑和 工业领域。虽然其中一些指标和规定具有约束力,但其他几个指标和规 定仍然具有指示性。
(5)可持续的航空燃料 可持续航空燃料(先进的生物燃料和电动燃料)具有显著减少飞机 排放的潜力。然而,这种潜力在很大程度上尚未开发,因为这种燃料只 占航空部门总燃料消耗的 0.05%。“燃料补给航空”计划旨在减少航空业 的环境足迹,帮助欧盟实现其气候目标。
(6)更环保的航运燃料 关于在海上运输中使用可再生和低碳燃料(FuelEU maritime)的提 案的目标是,通过促进船舶使用更绿色的燃料,到 2050 年将船上使用的 能源的温室气体强度减少 75%。尽管近年来取得了进展,但海事部门仍 然几乎完全依赖化石燃料,是温室气体和其他有害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来 源。
(7)社会气候基金 社会气候基金提案旨在解决拟议中的新的建筑和道路运输排放交易 系统的社会和分配影响。它将在 2025 年至 2032 年期间通过一种分配方 法共分配 722 亿欧元,旨在解决拟议中的碳排放交易系统对这两个行业 的不均衡影响,预计将在成员国内部实施。该基金基于成员国制定的社 会气候计划,旨在为弱势群体提供支持措施和投资。
“Fit for 55”一揽子计划中碳市场调整核心内容有哪些?
(1)提高碳市场减排目标,收紧年度配额总量。EU ETS 根据欧盟 宏观减排目标设置各阶段配额总量,通过调整配额年度折减因子确保配 额总量与宏观减排目标相匹配。第四阶段(2021-2030 年)的目标是在 1990 年的基础上减排 40%,折减因子提高至 2.2%。此外,改革包括两 次一次性的配额调整,在 2024 年减少 9000 万吨配额,2026 年再减少 2700 万吨。
(2)将海运纳入碳交易体系,计划建立“第二”碳市场。EU ETS 将 涵盖在欧盟内部航行和欧盟港口内海运的全部排放量,以及往返非欧盟 国家/地区航行 50%的排放量。多数大型船舶将从一开始就被纳入 EU ETS,而近海船舶等其他船舶将首先被纳入监测、报告、核查体系(MRV),时机成熟后再纳入 EU ETS。 此次改革旨在为建筑、道路交通和其他部门建立一个新的、独立运 行的碳交易体系(ETS2),将未纳入 EU ETS 且难以脱碳的行业全部纳 入,确保这些行业履行减排职责且获得减排激励。鉴于能源危机的影响, ETS2 预计于 2027~2028 年生效。
(3)完善市场调节制度,修订市场稳定储备机制。此次改革提高了 该机制参数以强化调节作用。在 2019~2023 年,当 EU ETS 中的流通 配额总数高于 8.33 亿时,配额转入该机制的比例由 12%提高至 24%,且 将其中可持有的配额数量限制为 4 亿吨,任何盈余量将被永久取消。
(4)调整配额分配机制,逐步取消航空免费配额。EU ETS 采取免 费与有偿拍卖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方法,配额免费发放比例逐年递减,且 不同行业的免费配额比例不同。此次改革将逐步降低航空业免费配额的 比例,2024 年航空免费配额比例将下降至 75%,2025 年下降至 50%, 2026 年将取消免费配额,航空业配额全部拍卖。改革将适用于欧洲内部 航班(包括从英国和瑞士起飞的航班)。此外,自 2026 年起,碳边境调 节机制涵盖的特定行业将逐步取消免费配额,并按计划逐步适用碳关税。
(5)完善收入使用途径,设立社会气候基金。此次改革进一步完善 了有偿分配收益的使用途径,计划将 ETS2 的收益设立社会气候基金,以 减轻受能源价格上涨影响最大的家庭、小微企业和交通用户的财务负担, 基金预计于 2026~2032 年期间暂时成立。
来源:外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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