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碳排放管理师官方网站!

全国咨询热线

01059490973

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应按哪些步骤进行核算?

发布时间:2024-12-05 12:15:48浏览次数:
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核算主要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确定核算边界


核算边界的确定是首要且关键的一步。需明确界定所核算的城乡建设项目或区域范围,包括建筑工程的全生命周期,从建筑材料的开采、生产、运输,到建筑的建造、使用、改造直至拆除的整个过程。对于区域层面核算,要涵盖区域内所有的建筑类型,如住宅、商业建筑、公共建筑以及各类基础设施等。例如,在核算一个城市的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时,要将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住宅小区、写字楼、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设施等都纳入边界范围,同时明确与周边区域或上下游产业的边界划分,避免重复计算或遗漏。


二、识别排放源


准确识别排放源是核算的基础。在城乡建设领域,排放源较为多样。建筑运行阶段,主要排放源包括采暖、制冷系统的能源消耗,如使用煤炭、天然气供暖或电力驱动空调制冷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照明、电梯、电器设备等用电产生的间接排放;炊事燃料燃烧排放等。建筑建造阶段,排放源有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像水泥生产的煅烧环节、钢材生产的炼铁炼钢过程;材料运输过程中车辆燃油消耗排放;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作业排放,如挖掘机、塔吊等燃油或电力消耗排放。基础设施方面,交通基础设施的机动车尾气排放、道路照明用电排放,以及给排水设施运行中的能源消耗排放等都是重要排放源。


三、选择核算方法


根据不同的排放源和数据可获取性选择合适的核算方法。对于直接排放,如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可采用基于燃料消耗量和排放因子的核算方法,即排放量等于燃料消耗量乘以相应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对于间接排放,如电力消耗产生的排放,可依据电力的来源和对应的电网排放因子进行计算。对于一些复杂的排放源或难以直接测量的情况,还可采用模型法,如生命周期评估(LCA)模型来综合评估建筑材料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同时,对于一些特定的工艺或设备排放,也有专门的行业标准核算方法可供选用。


四、收集数据


数据收集工作贯穿核算过程。需收集建筑的基本信息,如建筑面积、使用年限、建筑类型等;能源消耗数据,包括各类能源的消耗量,如电力、天然气、煤炭等的月度或年度用量数据,这些数据可从能源供应部门账单、建筑能源管理系统获取;建筑材料数据,如材料种类、用量、产地等,可从建筑设计图纸、材料采购清单及供应商处收集;施工设备运行数据,如设备型号、运行时间、燃油消耗等,可通过施工记录和设备运行日志得到。对于区域核算,还需收集交通流量数据、市政设施运行数据等多方面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代表性。


五、核算排放量


依据选定的核算方法和收集的数据进行排放量计算。按照不同排放源的计算公式,将相应数据代入计算。例如,对于建筑采暖用天然气的碳排放,用天然气消耗量乘以天然气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得出排放量。将建筑运行、建造、基础设施等各环节的排放量分别计算后进行汇总,得到城乡建设领域总的碳排放量。在核算过程中,要注意单位换算和数据的有效数字处理,保证核算结果的精确性。


六、报告与核证


最后,将核算结果编制成规范的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核算边界、排放源识别情况、核算方法、数据来源、核算结果等详细信息,以便于使用者理解和参考。同时,为了确保核算结果的可靠性和公信力,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核证,对核算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核验证,发现问题及时修正,使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核算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为制定减排策略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360截图20241205112133088.jpg


网站.png


360截图20241111110822752.jpg

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

>>>建筑节能减排咨询师培训课程及考试安排(点击了解详情)

>>>七大绿色职业:年薪15万+,你了解吗?

>>>普通人怎么利用碳中和赚钱?

>>>建筑领域工作者如何参与碳达峰碳中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 年绿色建筑标准将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施行

>>>湖北省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山西省: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0%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施行绿色建筑标准!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动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新建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

>>>100个城市加入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建筑品质再升级!

>>>安徽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印发,提升城镇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