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备案流程如下:
- 由电网企业按规定代自然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区级投资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确定的机构备案,原则上代为备案工作应在并网验收前完成.
- 电网企业需对项目设备(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购置进行核验,确保发票抬头与备案主体或场址产权人一致,并认真校核交流侧逆变器容量和直流侧光伏组件容量,检查光伏组件、逆变器等核心设备的型式检验报告、参数设置、检验报告等内容,同时代自然人申报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奖励.
- 由投资企业向区级投资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确定的机构备案,并且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投资企业与场地产权方的协议(合同)范本.
- 完成并网验收后,电网企业应主动指导投资企业申报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奖励.
按现有规定做好备案管理,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应在备案文件中明确直流侧和交流侧容量.
- 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进入上海市投资项目网上办理系统,注册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备案.
- 相关材料一般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如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用地面积、投资金额、建设内容、拟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以及投资方及屋顶方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的产权证明及使用证明等.
- 网上备案通过后,向项目所在地电力部门申请接入并取得接入确认单.
- 取得电力部门出具的接入系统方案确认单后,向上海市相关部门申请分布式发电项目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并提交年度规模申请书、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符合国家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投资方及屋顶方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场地设施的产权证明及使用证明、电力公司出具的接入系统方案项目业主(用户)确认单、与电力用户签订的合同能源服务管理等材料.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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