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碳交易在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进行。根据《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控排企业和单位可使用CCER抵消上年度实际碳排放量的10%。另外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 二氧化碳或甲烷气体的减排量占项目温室气体减排总量的50%以上;
(二) 非水电项目、化石能源的发电、供热和余能利用项目;
(三) 非来自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前就已经产生减排量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四) 来自广东的自愿减排项目需占比至少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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