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17 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4/T241 - 2024(简称《标准》),这一举措是山西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落实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以及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战略部署的关键行动。
《标准》将于 2025 年 3 月 1 日起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正式实施,其适用范围涵盖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无论是新建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还是对老旧办公楼的改建,都需遵循此标准进行节能设计,这意味着山西省公共建筑在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将有统一且明确的节能设计规范可依。发布和实施该《标准》是山西省对国家政策的积极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为各地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指明方向。山西省紧跟政策步伐,以《标准》为抓手,切实推动本地建筑行业朝着绿色低碳方向发展。
在内容方面,《标准》紧密结合山西省地域特点进行制定。在建筑热工设计上,充分考虑山西不同地区的气候差异,合理确定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要求,确保建筑在冬季能有效保持室内温度,减少供暖能耗,夏季能阻挡室外热量传入,降低空调制冷负荷。对于供暖、空气调节和通风系统,明确系统选型、设备能效等要求,推广高效节能的供暖和制冷设备,优化通风系统设计,提高室内空气质量的同时降低能源消耗。给水排水设计部分,注重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水器具的推广应用,通过优化管网设计,减少水资源浪费。电气设计则强调选用节能型电气设备,合理配置照明系统,推广智能控制技术,降低公共建筑的用电能耗。
此外,《标准》大力倡导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在太阳能光热、光伏方面,鼓励公共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光伏发电设施,充分利用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对于地热能,结合山西的地质条件,合理规划地热能的开发利用,为公共建筑提供清洁、稳定的能源供应。《标准》的实施,将有效强化山西省公共建筑系统节能降碳观念,推动建筑行业在设计、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全面落实节能降碳措施。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公共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还将为山西省实现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对推动山西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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