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迈出重要一步,通过创新 “诉讼 + 碳交易” 模式,成功解决多起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为实现 “双碳” 目标提供了全新的实践经验。这一创新模式不仅有效推动了生态环境修复,还在法律与市场机制的协同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中,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因超载压塌桥梁,尽管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浦东新区检察院迅速介入,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检察官通过现场勘验、数据查阅等方式,精准计算出因桥梁坍塌导致车辆绕行而新增的碳排放量。最终,涉案公司除赔偿桥梁直接物损 17 万余元外,还支付 5268.20 元用于购买并注销 70 吨上海碳普惠减排量,完成了对新增碳排放的赔偿责任,这也是上海市首例安全生产领域适用 “认购碳汇” 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无独有偶,在涉林案件方面,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办理诉文某某等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提出林业碳汇认购诉请,让破坏生态者通过认购碳汇来弥补森林资源破坏造成的碳汇损失。
自 2022 年 11 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开展首例购碳替代生态修复案件以来,上海已先后完成近 20 件 “公益诉讼 + 碳交易” 案件,累计完成购碳 5297 吨,生态环境修复效果显著。这一创新模式形成了一套严谨规范的流程体系:首先精准界定案件适用条件和范围,明确可借助碳交易手段实现替代性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类型;随后通过现场勘查、鉴定评估、专家论证等环节,确保碳交易替代修复的科学性和必要性;在案件流程上,检察机关(或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达成磋商协议(可经司法确认)或由法院判决确定赔偿责任,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向交易所送达协助函,交易所组织碳交易,赔偿义务人完成购碳注销,形成 “检察院 — 法院 — 交易所” 的完整闭环。
在案件适用场景上,“诉讼 + 碳交易” 模式已逐步涵盖林业、草原、湿地、海洋、大气保护等多个环境资源领域;购碳标的选择丰富,包括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上海特色的碳普惠减排量以及国际核证自愿减排量(VCU)等;应用地域也从上海青浦、崇明等地起步,延伸至长三角江苏地区及西北青海等地,促进了区域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交流与合作。
相关专家表示,“诉讼 + 碳交易” 模式将公益诉讼的司法制度与碳交易的市场机制相结合,实现了环境效应、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共赢。从环境层面看,受损生态环境得到精准长效修复;经济角度上,碳交易市场拓展了应用场景;社会层面,让公众更直观地理解生态保护与碳交易概念,形成良性互动。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如何参与碳市场?什么样的森林可以开发碳汇?碳汇开发需规避哪些风险,如何降低成本,怎么交易?了解详情请 添加微信13691349057(微信同号)联系我们。
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
>>>碳汇计量评估师培训课程及考试安排(点击了解详情)
Copyright © 2012-2018 碳排放管理师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409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