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与碳普惠试点探索项目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479号)文件要求,加快建立海口市新能源汽车产品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我局拟公开遴选一家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海口市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与碳普惠试点探索工作。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单位积极报名并提交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基于海口市新能源汽车系列产品,通过案例分析、实地调研、模型测算等方法,借鉴国际经验,构建新能源汽车整车运行过程碳排放核算方法标准体系。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2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作无效)。
三、完成时限
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成果,并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验收。
四、报名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四)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承诺函;
(六)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报名材料
(一)单位简介;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项目报价函;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承诺函;
(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七)碳普惠或碳足迹核算相关业绩及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上述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3月6日至3月11日17:30;
(二)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南楼6027室;
(三)联系人:钟子书,联系电话:13807687265。
来源: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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