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国家能源局组织绿证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李创军、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主任陈涛、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副司长高波、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张星出席了此次发布会。
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对上午发布的《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行解读。
潘慧敏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确,国家通过实施绿证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
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以绿证为基础的绿色电力消费制度体系。目前,我国已建立绿证核发、交易、应用、核销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机制,绿证基本实现核发全覆盖,交易规模和用户数量快速扩大,绿证国际互认积极推进,绿色电力消费理念日渐深入人心,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稳步提升。同时,受供需不协同影响,目前,绿证价格不断走低,市场上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被低估。为高质量建设绿证市场,推动绿证价格合理体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我们在前期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并充分吸纳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目前,正式与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重点针对目前绿证市场需求不足、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低估的问题,以构建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机制为核心,在提出2027年、2030年绿证市场建设目标基础上,从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绿证走出去等方面提出了十七条可操作可落地的相关措施。
一是稳定绿证市场供给。建立按月批量自动核发绿证机制,原则上当月完成上个月电量对应绿证核发。同时,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推动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规范绿证核销机制,完善绿证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推动绿证在全国更大范围内自由流通、优化配置。
二是激发绿证消费需求。建立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证消费机制。依法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提出了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要求,到2030年原则上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特别是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80%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同时,打造一批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绿电园区,将绿色电力消费信息纳入上市企业ESG报告。
健全绿证自愿消费机制。一方面,鼓励相关用能单位在强制绿色电力消费比例之上,进一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另一方面,结合实际区分不同维度推动提升绿证自愿消费,比如要求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发挥引领作用,鼓励企业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建设绿电建筑、绿电社区,特别是紧贴用户需求新设立两个场景,一是推广绿色充电桩,支持电动汽车充绿电,将电动汽车变成真正的新能源汽车;二是鼓励居民消费绿电,推动电网企业为居民购买绿证提供更便利服务,比如研究推出绿电套餐供居民自主选择。此外,还明确了绿色信贷、政府采购等金融财政支持举措。
三是完善绿证交易机制。价格方面,健全绿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绿证价格监测,研究建立绿证价格指数,引导绿证价格在合理水平运行。绿证交易机制方面,推动发用双方签订绿证中长期购买协议,支持代理机构参与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和交易。绿色电力交易机制方面,推进不同时间跨度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建设,鼓励发用双方签订多年期购买协议。
四是拓展绿证应用场景。主要是打好三个基础,做好三个衔接。三个基础一是加快绿证标准体系建设,编制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目录,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加快各类标准制定,推动绿证与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有效衔接;二是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核算机制,明确流程和方法等要求,完善绿色电力消费统计排名维度和层级;三是开展绿色电力消费认证,制定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相关技术标准、规则、标识,推进认证结果的采信和应用。三个衔接主要是推动绿证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碳排放双控、碳排放核算等机制有效衔接。
五是推动绿证应用走出去。推动绿证标准国际化,统筹做好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编制,推动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的国际应用,加快绿色电力消费国际标准编制。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在政府间机制性对话中将绿证作为重要议题,支持各类机构及企业开展绿证交流与合作,引导贸易伙伴认可中国绿证。鼓励行业成立绿色电力消费倡议国际组织,提升绿证对用能企业覆盖面和影响力。强化政策宣介服务,灵活多样开展绿证政策宣贯活动,鼓励开展宣贯会、洽谈会等促进绿证交易的活动;鼓励各地,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绿证需求较多的地区探索设立绿证绿电服务中心,推动形成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良好氛围。
为做好政策宣介,更好普及绿证绿电基础知识,近期我们聚焦社会公众重点关注的绿证相关话题和我局网民留言等信息,在充分听取了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组织有关机构编写了《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百问百答(2025年版)》,将我局官网公布,欢迎大家关注并下载。百问百答共包括绿证概念和意义、绿证样式及信息、绿证核发、绿证交易、绿证核销、绿证应用、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等七个篇章100个问题,希望帮助大家更好了解绿证、购买绿证、使用绿证,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为绿色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贡献力量。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意见》落实各项工作。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地方和各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在每一位公民的积极参与下,绿色电力消费必将成为新时代社会发展的新风尚,绿证市场必将大步迈上高质量发展的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实现双碳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解答记者提问时,潘慧敏阐述了 绿证如何实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精准溯源的过程。
潘慧敏表示,当前,人民群众的用电要求正在由“用好电”向“用绿电”转变。由于电力具有同质性,除直供电和自发自用等特殊情形外,电力一旦进入电网,从电网侧和用户侧均无法区分不同电力品类,绿证应运而生。按照国际通行的概念,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发放的“工资卡”,1个绿证对应1000度可再生能源电量,准确记载了生产时间、生产位置、生产技术类型等信息,每张绿证对应唯一的绿证编码,实现对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精准溯源。
为充分发挥绿证作用,实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精准溯源,我们进一步细化了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确,通过实施绿证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确立了绿证制度的法律地位。政策明确,绿证是中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
为防止出现其他类型证书用于证明绿色电力消费,引起可能的市场混乱,政策明确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不能再申领电力领域同属性凭证或国外绿证,确保中国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同时,我们建立了以项目建档立卡为基础,绿证核发、交易、应用到核销的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实现了数据的全流程贯通,确保绿证全生命周期追溯流程和追溯结果的真实性和唯一性。
此外,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和各绿证交易平台将按要求做好绿证相关信息及时披露,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会同地方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绿证制度实施的有效监管。
需要重点说明,单独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合同不能实现溯源。合同主要是约定交易电量、价格和曲线,结算按照实际执行为准,要证明用户使用了绿色电力,依然需要绿证作为追溯凭证。实际上,绿色电力交易作为绿证交易的一种特殊形式,也通过绿证实现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溯源。
来源:国家能源局
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能源局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进军能源领域建设,,目前有哪些项目可以参与??
>>>国家质检总局:重点用能单位必须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Copyright © 2012-2018 碳排放管理师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409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