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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提升安徽省新能源及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意见征集

发布时间:2025-03-25 14:09:54浏览次数:

3 月 24 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安徽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强化安徽省新能源新型并网主体的涉网安全管理,保障电网稳定运行。


在管理范围方面,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需将所有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畴,并以 2025 年 6 月 1 日为节点,区分存量与增量项目。2025 年 6 月 1 日之后投产的项目为增量项目,若涉网性能不满足标准要求,将禁止并网。这一规定促使新建项目从源头上保障涉网安全,确保其能与电网高效、安全衔接。


对于 2025 年 6 月 1 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需依据新能源和新型主体并网的类型、容量规模、接入电压等级、系统运行特性等,遵循分类管理原则,组织制定涉网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并向华东能源监管局、安徽省能源局报备。并网主体则需严格按照方案执行。这种分类管理模式充分考虑了不同类型存量项目的特性,有助于精准施策,提升管理效率。


针对不满足涉网管理要求的存量项目,明确了改造期限。集中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需在 2025 年底前完成改造;10kV 及以上分布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需在 2026 年底前完成;380/220V 分布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需在 2027 年底前完成。对于未按时完成改造的存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电力调度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必要时优先安排其参与电网调峰,甚至履行电网解列程序,并及时向华东能源监管局、安徽省能源局报告情况。此举为存量项目改造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节点与惩罚措施,推动存量项目尽快提升涉网安全性能。


安徽省能源局与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需建立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容量变更的管理机制,涵盖申请、审核、测试等环节。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也需完善并网主体停运、检修管理流程,确保并网主体在并网运行期间,发电及调节能力得到有效管控。并网主体必须严格执行容量变更管理流程,严禁私自变更容量。通过建立完善的容量变更管理机制,能够规范并网主体的运营行为,保障电网运行的稳定性与可靠性,避免因容量私自变更引发安全隐患。


该征求意见稿通过明确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区分存量与增量项目管理方式、设定改造期限与考核机制、建立容量变更管理机制等一系列举措,全面提升安徽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的涉网安全能力,为安徽省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相关部门、企业及并网主体应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共同推动安徽省新能源领域涉网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通知如下:

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提升安徽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 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4〕79号)文件要求,我局拟与安徽省能源局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安徽省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25日。如有反馈意见,请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021-23168035? 23168038

传真:021-63372330

电子邮箱:chenjie@nea.gov.cn

感谢参与和支持!

  • 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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