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有关工作要求,畅通重点企业的用能问题反映渠道,进一步加大能源领域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加强能源要素协调保障工作,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兹建立并启动“能企直通车”服务协调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机制职责
加强与重点用能企业的沟通衔接,梳理汇总用能方面的困难、诉求及建议,每月中旬组织有关部门、供能企业与重点用能企业进行座谈,做好能源运行机制和煤电油气量价政策解释说明,协调各方推动解决用能困难、诉求,研究加强能源要素协调保障工作的措施,指导用能企业提升用能效率、优化用能结构,进一步促进能源高效合理配置,提升能源系统调节水平,推动全省能源供需平稳有序。
二、服务对象
符合“年用煤量在20万吨以上、年用电量10亿千瓦时以上、年用天然气1000万方以上”其中一项条件的企业及其他重点用能企业。
三、反映渠道
(一)联系方式
1.煤炭、天然气、成品油
电话:0971-6233590(兼传真)、6233660
电子邮箱:qhjjyxj@163.com
2.电力
电话:0971-7850919(兼传真)、7850917
电子邮箱:qhsnyjnyyxc@163.com
(二)受理时间及方式
企业可于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映情况,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能源局
2025年4月11日
来源:经济运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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