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4年,国家财政安排我省5家重点企业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非常规天然气补贴)合计4026万元,其中2023年清算下达资金1012万元,2024年预拨资金3014万元。5家重点企业申报煤矿瓦斯(煤层气)利用总量为25902万立方米,申报采暖季利用量为8984万立方米。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沪煤电有限公司和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5家重点煤炭企业分别获得清洁发展专项资金1401万元、2188万元、13万元、314万元和110万元,相关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190号)相关规定,省能源局会同省财政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联合印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清洁能源发展专项》(非常规天然气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3〕1300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能源局关于预拨2024年并清算2023年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非常规天然气奖补)的通知》(皖财建〔2024〕668号),将资金预算下达有关市财政局,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各有关市统筹安排非常规天然气补贴资金,及时掌握有关企业非常规天然气抽采利用动态,并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度,5家重点企业煤矿瓦斯(煤层气)利用量29891万立方米、采暖季利用量11067万立方米,全年利用量和采暖季利用量占全年比例超过申报指标,有效增加了能源供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实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本指标。2024年,我省非常规天然气利用率较2023年有所提升,单位成本有所降低。
2.数量指标。2024年,我省5家重点企业煤矿瓦斯(煤层气)申报利用量合计25902万立方米,实际利用量29891万立方米,实际利用量达到申报规模。其中,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利用量8402万立方米、实际利用量10444万立方米;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利用量13900万立方米、实际利用量15132万立方米;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利用量700万立方米,实际利用量864万立方米;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申报利用量2300万立方米,实际利用量2460万立方米;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利用量600万立方米,实际利用量991万立方米。我省5家重点企业2024年实际瓦斯抽采利用量均达到申报规模。
5家重点企业采暖季瓦斯(煤层气)利用量合计11067万立方米,占全年比例的37%,达到30%的绩效目标。
3.质量和时效指标。5家重点煤炭企业及时有效维护煤矿瓦斯(煤层气)抽采设备,运行安全稳定。财政补贴资金用于煤矿瓦斯(煤层气)抽采利用安全投入,资金使用合理有效。2024年煤矿瓦斯(煤层气)利用量29891万立方米,用于瓦斯发电和蓄热氧化等项目,有效增加了能源供应。
4.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5家重点煤炭企业2024年持续进行地面采动井、瓦斯利用设施等方面资金投入。通过抽采利用煤矿瓦斯(煤层气),增加了能源供应,减少了甲烷等温室气体的直接排放,改善了地区生态效益。
5.满意度指标。5家重点煤炭企业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非常规天然气补贴实施项目公示率、无异议率及周边群众满意度均较为理想。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抽采系统的管理,杜绝非计划原因对抽采系统影响,减少瓦斯抽采浓度波动对发电机组的影响。根据井下生产情况,及时调整井下各抽采系统,保证瓦斯抽采利用量稳定。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在2024年资金清算时予以应用。下一步,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规定拟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公示。
安徽省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4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 |||||||||||
地方主管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能源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沪煤电有限公司、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 |||||||||
资金投入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4026 | 4026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4026 | 4026 | 10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 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符合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暂行办法 | |||||||||||
下达及时性 | 2024年资金下达及时 | |||||||||||
拨付合规性 | 拨付合规 | |||||||||||
使用规范性 | 专项资金按要求使用 | |||||||||||
执行准确性 | 实现年初目标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开展绩效评价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不涉及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发利用非常规天然气,加强能源安全供应保障能力,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 非常规天然气利用量29891万立方米、采暖季利用量11067万立方米,全年利用量和采暖季利用量占全年比例超过申报指标,有效增加了能源供应,促进了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勘探开发成本是否下降 | 是 | 是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量 | 25902 | 29891 | ||||||||
质量指标 | 非常规天然气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 是 | 是 | |||||||||
时效指标 | 采暖季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量占比 | >30% | 37%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是否促进相关企业增加投资 | 是 | 是 | ||||||||
社会效益指标 | 是否增加能源供应,增强能源安全保障 | 是 | 是 | |||||||||
生态效益指标 | 是否促进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 是 | 是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实施地周边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
说明 | 无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来源:安徽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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