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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甘肃批复 “陇电入鲁” 250MW 光伏项目林地使用,新能源与生态保护协同迈进

发布时间:2025-04-25 14:19:32浏览次数:
4 月 24 日,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正式下发关于山东能源 “陇电入鲁” 配套白银新能源基地平川水泉 250MW 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核同意书,这一决定对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与林地资源合理利用意义深远。
“陇电入鲁” 工程是国家能源跨区域调配的重要战略项目,旨在将甘肃丰富的新能源电力输送至山东,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此次获批的平川水泉 250MW 光伏发电项目作为该工程的配套项目,承担着扩充清洁能源供应的关键任务。省林业和草原局同意该项目使用靖远县集体林地 0.0567 公顷,为项目的落地建设提供了重要前提条件。这一举措既保障了新能源项目的用地需求,也体现了林地资源利用与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统一。
在我国,林地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与经济价值,其使用审批流程严格且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的,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同规模的林地使用项目,审批权限存在差异,较大规模的林地使用需经更高层级的林业主管部门甚至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此次山东能源项目能够获得省林业和草原局的批准,说明项目在林地使用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生态影响评估等方面,均通过了严格的审查,符合相关法规政策要求。
此次审核同意书明确规定有效期为 2 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这一时间限制对项目建设方提出了明确要求,需在规定期限内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完成建设用地审批等后续工作。若项目在有效期内未能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需在有效期届满前 30 个工作日向省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延期。若既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也未申请延期,审核同意书将自动失效。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项目建设效率,防止林地资源因项目拖延而被长期占用,保障林地资源能够及时服务于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维护林地管理秩序和生态环境稳定。
从长远来看,该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仅有助于 “陇电入鲁” 工程的实施,促进甘肃新能源产业发展,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山东的能源结构,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助力实现 “双碳” 目标。同时,项目在林地使用过程中,也将促使建设单位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林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随着项目的逐步推进,有望为区域经济发展与能源转型注入新的活力,成为甘肃新能源产业发展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

具体如下:

来源: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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