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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期未动工,用地无着落!咸阳 2 个新能源项目被公示废止

发布时间:2025-04-25 14:42:53浏览次数:


4 月 21 日,陕西省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示,对部分 2022 年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作出废止决定,引发行业关注。


此次公示明确拟废止的项目包括咸阳市大唐长武 150MW 光伏发电项目与大唐瑶池彬州 10 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两个项目规模合计达 250MW。从公示信息来看,项目被废止的核心原因在于未落实项目用地。土地作为新能源项目建设的基础要素,若无法解决用地问题,项目后续建设将难以推进。此外,在备案期内项目均未开工建设,且经评估已不具备继续建设条件,这意味着即便后续有时间推进,项目在当前的现实条件下也难以开展。


项目用地问题一直是新能源建设的关键制约因素,不仅涉及土地性质、规划调整等复杂流程,还需协调多方利益。此次两个项目因用地未落实而被废止,反映出新能源项目建设中前期规划与土地要素保障的重要性。若在项目备案前未能充分评估土地可行性,极易导致项目无法按期推进,造成资源浪费与时间成本增加。


对这两个项目的废止,既是对项目建设现状的客观处理,也为后续新能源项目申报与建设敲响警钟。未来,咸阳市在新能源项目推进过程中,或需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审核,完善土地要素保障机制,优化项目备案管理流程,确保新能源项目能够顺利落地实施,推动区域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原文如下: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部分2022年新能源保障性并网项目予以废止的公示

为推动全市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按照省发改委《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保障性项目及基地项目废止清单的通知》《关于再次梳理相应保障性项目建设情况及废止意见的通知》要求,根据企业申报、县区审核,拟将我市大唐长武150MW光伏发电项目、大唐瑶池彬州1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废止,现予公示,公示日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29-33360380

咸阳市废止新能源项目清单.xlsx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来源: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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