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碳排放管理师官方网站!

全国咨询热线

01059490973

六部门联合发力!山西启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试点建设

发布时间:2025-05-12 13:23:58浏览次数:

5 月 7 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试点建设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碳足迹管理体系试点工作,旨在推动建立完善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此次试点建设目标明确,旨在通过引导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参与,结合山西产业特色与区位优势,针对重点、出口及特色产品,探索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制定、因子收集、核算及信息披露等工作。通过培育专业服务机构,积累管理经验与典型做法,形成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及生产生活方式,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注入活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

试点对象涵盖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多类产业企业,包括优势产业、出口重点产品、传统特色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具体涉及电力、煤炭、天然气、焦炭、法兰、电解铝、水泥、氢、石灰、玻璃、合成氨、电石、甲醇、电子电器、白酒、陈醋等产品及产业链上下游生产企业。这些企业产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产业规模、影响力在国内或省内领先,产业链完整度良好,且具备一定碳足迹数据基础或收集能力。

本次试点工作可分批次申报,为相关企业提供了充足的准备时间。其中,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优先支持山西省传统产业产品(如焦炭等)、出口产品(如法兰、玻璃等)、特色产业产品(如白酒、陈醋等);第二批截止时间为 9 月 30 日;第三批截止时间为 12 月 31 日。这一安排有助于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稳步开展。

在产品碳足迹管理试点任务方面,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发挥行业头部及链主企业作用,参与国家、行业或团体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制定、因子库建设以及国际交流等。同时,鼓励企业编制产品碳足迹核算团体标准,并争取上升为更高层级标准。企业还需开展产品碳足迹数据采集,确保原材料获取、运输等全流程碳排放数据可追溯,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碳足迹核算,强化供应链管理。

在产品碳足迹专业化服务试点方面,要求相关单位探索建立地方产品碳足迹因子背景库,规范因子收集与报送,保障数据质量。提供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碳标识认证等一站式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面向国内外的专业化核算认证与信息披露服务,为政府部门及企业提供技术支撑。此外,还需建立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面向社会提供综合性公共服务 。

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山西省各有关部门将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虚标乱标行为,规范专业服务,加强碳足迹标识认证采信。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普及碳足迹知识,提高社会对碳足迹管理工作的认同,引导零售和生产企业展示碳足迹标识,促进试点工作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绿色低碳产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

此次山西省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试点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通过这一行动,山西有望在产品碳足迹管理领域积累丰富经验,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升级,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实现 “双碳” 目标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

来源:山西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