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玉环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外输管线工程(玉环支线)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公示(详见下表),公示期10个工作日(5月20日到6月4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书面提出。
序号 | 海域使用论证委托人 | 海域使用报告名称 |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
1 | 玉环交投能源有限公司 | 玉环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外输管线工程(玉环支线)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 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88877952
邮编:310007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5月20日
附件:玉环大麦屿能源(LNG)中转储运项目外输管线工程(玉环支线)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来源: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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