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河南省绿证绿电交易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为省内绿证绿电交易工作提供了详细规范与指引,旨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强化节能降碳政策落地。
在适用范围上,《细则》明确适用于河南省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这些项目所发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及相关管理工作,均遵循该《细则》执行,为各类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绿证管理划定清晰边界。
在政策衔接方面,《细则》着重强调加强绿证绿电与节能降碳政策的协同联动。计划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分解至重点用能单位,允许重点用能单位使用绿证进行权重核算,这一举措促使企业积极主动参与绿证绿电交易,以满足自身节能降碳考核要求,从而有效推动企业向绿色低碳转型。
交易规则与节能考核紧密挂钩。绿证交易电量被纳入节能考核体系,其中跨区域绿证电量计入受端市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过,受端省辖市通过绿证交易抵扣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得超过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所需节能量的 50%,以此确保节能考核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避免出现过度依赖绿证交易而忽视实际节能降碳工作的情况。
在交易组织方式上,《细则》对跨省交易进行了明确规定。省内绿色电力交易由河南电力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开展,而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则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主导组织。清晰的组织分工,有助于保障绿证绿电交易规范有序进行,提升交易效率与透明度,为参与交易的各方提供稳定预期和明确指引。
《河南省绿证绿电交易工作细则(试行)》的出台,是河南省在能源领域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规范绿证核发与交易、强化政策衔接、明确交易规则与组织方式,不仅有助于促进省内可再生能源消纳,优化能源结构,还能激励企业积极履行节能降碳责任,推动河南省经济社会向绿色、可持续方向迈进,为实现 “双碳” 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也为其他地区开展绿证绿电交易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 “河南经验”。
原文如下: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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