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同志就《建设方案》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答:《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健全国家标准体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统筹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标准,制定修订应对气候变化减缓、适应、监测评估等标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生态环境部牵头起草并联合14个部门印发《建设方案》,提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体系框架、主要任务和落实措施,旨在加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标准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基础性、规范性和引领性作用,加快构建科学实用、系统规范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
问:建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的主要目标有哪些?
答:《建设方案》紧扣美丽中国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围绕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能力支撑、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需求,构建符合国情、基本完善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明确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目标。具体目标为:一是坚持“急用先行、逐步完善”的原则,分期分批制修订一批涵盖各领域、各要素、各环节的关键标准,增强标准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标准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基础支撑和规范引领作用;二是强化部门协同,推动各级各类标准协调衔接,形成标准合力;三是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提升标准国际影响力,推动标准国际衔接互认。
答:为持续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战略,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水平,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建设方案》从基础能力、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3方面搭建了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框架,进一步细分为15类二级标准和45类三级标准,并细化了每个二级子体系的定位作用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任务。
基础能力支撑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基础通用、温室气体核算、温室气体核查、温室气体监测4类标准。
减缓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包括减缓气候变化行动标准、市场化机制管理规范、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管理技术规范、减缓气候变化评价标准和减缓气候变化技术管理规范等6类标准。
适应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包括气候变化观测与预估标准、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标准、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标准、适应气候变化技术标准、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成效评估标准5类标准。
来源: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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