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调整优化产业、能源结构,推动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全省节能降碳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夯实基础,优化产业能源结构
(一)政策体系持续完善。颁布《河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制修订《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河北省节能监察办法》《河北省重点区域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出台一批覆盖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地方能耗限额标准。印发河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系统谋划10项重点工程。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
(二)产业转型步伐加快。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推动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钢铁环保绩效A级企业数量位居全国第1位。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实施重点领域绿色低碳改造,累计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309家、绿色工业园区21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加快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生物医药、电力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产业发展,累计争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09家。2024年,河北省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达到53.7%。
(三)能源结构加速优化。严格落实煤炭消费替代政策,综合采取非电行业节煤、煤电行业减煤、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有序削减煤炭消费总量,煤炭消费占比从2020年的79.9%降低至2023年的70.2%。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淘汰煤电落后产能,2021—2024年,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37台,容量1629.5万千瓦。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全力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科学发展抽水蓄能,加快实施新型储能、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项目,打造氢能全产业链,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融合发展。2024年,河北省风电光伏装机累计达到1.1亿千瓦,总量居全国第2位。
二、提高质量,强化节能管理能力
(一)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定期分解下达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任务,实行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2024年,对钢铁、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72家企业开展现场能效诊断,“一企一策”提出改造建议,推动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全省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方案,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截至2024年底,河北省已有720家重点用能单位接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二)形成监督管理闭环。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节能审查,对产业政策和能效准入实行双重把关。持续开展重点耗能企业和大型数据中心节能法规标准落实情况专项监察,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定期对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审意见开展抽查复核,提高节能评审质量。落实惩罚性电价和差别电价政策,严禁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施电价优惠。
(三)优化能源要素配置。鼓励企业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对能耗强度低于当地和全省“十四五”末平均水平的低能耗高效益项目,全额保障用能需求。对钢铁企业转型升级、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重大项目实行省级单列,保障重大项目用能需求。
三、形成合力,协同推进节能降碳
(一)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扎实推进。工业领域,持续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提高工业领域能源利用效率,2021—2024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7%。城乡建设领域,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24年,城镇竣工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9.97%。交通运输领域,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集疏港绿色运输方式占比达93%。公共机构领域,2024年河北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分别较2020年下降12.97%、12.89%。
(二)支撑保障机制更加健全。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强化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扎实做好发电行业碳市场配额分配和清缴履约,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控制。举办大型银企对接会,继续推进转型金融实践,引导金融机构向绿色低碳领域提供优惠贷款,全省绿色贷款规模持续增长。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基础上,每年综合运用省级预算内投资1.05亿元,支持企业和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
(三)节能宣传教育持续深化。举办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河北活动,召开京津冀绿色发展大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下一步,河北省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
原标题:河北:扎实推动节能降碳工作
来源: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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