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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广东省能源局推进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5-06-27 15:34:45浏览次数:

近日,广东省能源局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号召,迅速转发《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力推动广东省在氢能领域的创新实践与产业发展。国家能源局此举旨在遴选部分项目和区域开展氢能试点,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支撑氢能 “制储输用” 全链条发展。
依据通知,试点工作分为项目试点和区域试点两种形式。项目试点由业主单位申报,聚焦单一试点方向,旨在推动氢能先进技术与关键装备的推广应用,要求相关项目原则上需完成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区域试点则由牵头城市申报,可联合不超过两个城市,统筹实施相关项目,覆盖氢能 “制储输用” 多个方向,以建立健全氢能跨部门协作机制和管理模式。
为确保试点申报工作顺利推进,广东省能源局明确要求各单位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相关推荐材料需准备纸质版 2 套及电子版 1 套,并在 6 月 30 日前通过中国邮政 EMS 寄送至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处)。这一举措为广东省氢能产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紧迫的任务,有助于集中资源,推动氢能技术在广东省落地生根,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助力实现 “双碳” 目标。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按照要求及时、高质量完成材料申报,为广东省氢能产业发展贡献力量 。


原文如下:

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广东能源集团: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9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有关项目试点和区域试点申报推荐工作。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项目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于6月30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纸质版2套、电子版1套)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我局(新能源处)。

广东省能源局

2025年6月19日

相关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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