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碳排放管理师官方网站!

全国咨询热线

01059490973

国家能源局发布方案 浙江、河南、广东将开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

发布时间:2025-07-24 10:29:31浏览次数:

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浙江、河南、广东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工作方案》的通知,旨在浙江、河南、广东三省探索开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含自发自用电量)绿证核发全覆盖工作,计划于2025年12月底前基本达成目标。 绿证作为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对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加速形成绿色生产与生活方式意义重大。此次方案的出台,是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的重要举措。 在绿证核发规则方面,对于全量自发自用的项目,以项目发电表计电量(含损耗、厂用电)作为自发自用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则以发电表计电量(含损耗、厂用电)扣除上网表计电量作为自发自用电量核发不可交易绿证,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 针对项目业主和电力用户为不同主体的分布式项目,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将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把自发自用电量核发的不可交易绿证自动划转至电力用户绿证账户。但在首次划转前,项目业主要上传双方合同约定和电费结算凭证,若无法提供,则需上传能够证明发电项目和电力用户存在物理连接的相关材料。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方案明确了多项重点任务。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项目建档立卡工作,电网企业需强化计量装置管理、做好电量数据归集。省级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要制定跨系统数据接口规范,完成数据归集和交互,并按流程将相关电量信息推送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同时,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企业也要做好建档立卡和数据归集工作,与省级电网企业等构建常态化数据归集机制。 此外,有关单位还需压实工作责任,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做好统筹协调与监督指导;完善技术支撑,提升数据归集质量和溯源能力;加大宣介力度,普及绿证知识,增强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推动形成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良好氛围。

具体如下:

来源:国家能源局


XINNYUAN.jpg


  • 能源管理师.png


  • 能源管理.jpg


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

>>>新能源应用工程师培训课程及考试安排(点击了解详情)

>>>综合能源服务师培训课程及考试安排(点击了解详情)

>>>新能源运维工程师(风电/光伏/火电/储能运维)培训课程及考试安排(点击了解详情)

>>>能源管理师培训课程及考试安排(点击了解详情)

>>>双碳及能源领域有哪些诱人岗位?为何求职者纷纷涌入?

>>>七大绿色职业:年薪15万+,你了解吗?

>>>2025年全国各地如何布局能源绿色低碳?

>>>企业能源管理策略如何制定,有什么实施技巧?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能源局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进军能源领域建设,,目前有哪些项目可以参与?

>>>国家质检总局:重点用能单位必须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能源管理:企业用能异常发现不及时,如何破解?

>>>能源管理节能减排技改无据可依,如何突破困境?

>>>能源管理面临挑战,如何优化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