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公示,按照相关标准与评定办法,经企业自评及省市县能源局现场检查,拟确认蒲县宏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300万吨选煤厂等18座洗选企业为山西省煤炭洗选标准化管理规范一级达标企业,公示期至7月26日。
具体如下:
关于拟确认蒲县宏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300万吨选煤厂等18座洗选企业为山西省煤炭洗选标准化管理规范一级达标企业的公示
按照山西省地方标准《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和《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考核评定办法》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省市县能源局现场检查,拟确认蒲县宏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300万吨选煤厂等18座洗选企业(见附件)为山西省煤炭洗选标准化管理规范一级达标企业,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2025年7月22日至7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向公示机关山西省能源局进行反映。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67号
邮编:030012 邮箱:sxsnyjxx@163.com
联系人:巩林盛
联系电话:0351-4117127 4117273(传真)
山西省能源局
2025年7月22日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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